一对新人欢天喜地刚刚办完婚礼,却发现婚礼录像的光盘只有图像而没有声音,这让小两口气愤不已,新郎和婚庆公司多次协商不成起诉到法院。近日,在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主持调解下,婚庆公司和新郎达成调解协议,婚庆公司同意赔偿新郎的损失6000余元。
2009年9月,张亮(化名)为了自己的新婚喜庆活动找到了济宁某婚庆服务部。在工作人员的推荐下,张亮选择了价格2000元的金牌主持、高清摄像等婚礼服务,并签订了婚庆婚礼服务单。婚礼结束后,张亮发现婚礼录像的光盘虽然图像清晰,但是没有声音,这让刚过新婚的张亮夫妇烦恼不已。张亮多次找到婚庆公司协商要求恢复婚礼录像光盘声音,婚庆公司表示由于录像机的原因他们也没办法恢复光盘声音,并认为婚礼气氛隆重而热烈,婚庆公司已经出色的完成了婚礼当天的任务,所以拒绝赔偿。与婚庆公司多次协商不成,张亮于2009年10月向法院起诉。
法院审理认为婚庆公司由于事先没有检查录像机,没有及时发现摄像机的问题导致随后录制的婚礼录像光盘没有声音,婚庆公司对此存在过错,而且婚庆录像属于具有人格意义的永久纪念品,对当事人来说非常重要,因此婚庆公司应当赔偿当事人的精神损失。在法院的主持调解下张亮和婚庆公司达成以上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