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网欢迎您访问!法律顾问网力图打造最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网站.涉外法律顾问\知识产权法律顾问\商务法律顾问 法律顾问、委托电话:13930139603,投稿、加盟、合作电话:13932197810 网站客服: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法律文书 | 在线咨询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关键字:

律师咨询电话13930139603

首 页 | 法治新闻 | 民法顾问 | 刑法顾问 | 普法常识 | 法律援助 | 社团顾问 | 商法顾问 | 律师动态 | 公益讼诉 | 执行顾问 | 经典案例 | 法律法规

国际贸易

知识产权

税收筹划

公司事务

土地房产

建筑工程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劳动争议


医疗纠纷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商法顾问 国际贸易 | 银行保险 | 证券期货 | 公司法律 | 司法鉴定 | 合同纠纷 | 网络法律 | 经济犯罪 | 知识产权 | 债权债务 | 房地产  
金融机构  
借壳上市的优越性
作者:石家庄赵丽娜律师编辑   出处:法律顾问网·涉外www.flguwen.com     时间:2010/9/28 11:44:00

借壳上市的优越性与
对于非上市公司来说,借壳上市具有费用低、易成功、便捷上市的优越性,同时通过借壳上市合并自身业务,募集资金,扩大发展。借壳上市与股改上市相比较,具有下列优越性:
1.避免额度限制,实现间接上市由于我国对企业的股改上市以及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实行严格的审查和控制制度,并且目前按照证监会(97)13号文规定的标准,有许多行业的绩优企不可能利用近几年额度实现股票上市,比如房地产行业羽金融行业企业及民营企业。方的行业与企业性质没有限制。在实践中,房地产企业通过借壳上市是有先例
2,节省时间实践中,通过股份制改造发行股勇,一般需要1至3年的而通过借壳,一般需要3个月的,最多不超过半年,与股改上市的方式相比较,可以避免:免众多审批手续和节省许多时间。

3.费用低,企业以股改方式实现股票土,需要支付的承销费、审计费、、律师费等费用,其总额约为几千万人民币;而以借壳;式上市,除支付收购成本外,只金、律师费与审计费,中介机构费用约为几十万至百万元。

4.影响因素

5.配股集资


(声明:本站所使用图片及文章如无注明本站原创均为网上转载而来,本站刊载内容以共享和研究为目的,如对刊载内容有异议,请联系本站站长。本站文章标有原创文章字样或者署名本站律师姓名者,转载时请务必注明出处和作者,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上一篇:关于建筑业企业开展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的调研报告
下一篇:如何完善工程结算?
在线咨询

姓 名 * 电 话
类 别 邮 箱
内 容 *

联系我们
电话:13930139603 13651281807
QQ号:373036737
邮箱:373036737@qq.com
 
点击排行      
·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与消费者购房债...
· 日本金融商品交易相关法与普通个人...
· 中国保监会发出《关于调整〈保险资...
· 中国保监会、中国银监会发出《关于...
· 中国保监会印发《保险公司开业验收...
· 支付宝与渣打银行合作 涉足海外市...
· 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李扬表示资本...
· 英国内幕交易案例和制度分析
· 建筑工程领域中农民工人身损害索赔...
· 试析IMF事前条件性贷款项目——...
· 温州小额贷款公司可改制为村镇银行
· 中国人民银行进一步完善银行间债券...
· 新“金砖四国”的崛起
· 工行拟新发700亿元次级债
· 穆迪冲击波
·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关于修改〈专...
· 最高院关于工伤认定的一些观点
· 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盛来运介绍2...
·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认为存款准...
· 银行存款奥妙多 转存有讲究收益大...
· 穆迪下调欧洲六国评级影响市场情绪
· 社保基金投资百亿入股国开行
律师团队     更多>>
法律顾问网.涉外

法律顾问网.涉外
13930139603
赵丽娜律师

赵丽娜律师
13930139603
赵光律师15605513311--法律顾问网.涉外特邀环资能法律专家、碳交易师

赵光律师15605513311--法律顾问网.涉外特邀环资能法律专家、碳交易师
法律专家:杨学臣18686843658

法律专家:杨学臣18686843658
湖南长沙单晓岚律师

湖南长沙单晓岚律师
13975888466
医学专家颉彦华博士

医学专家颉彦华博士
精英律师团队






法律网站 政府网站 合作网站 友情链接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收费标准
Copyright 2010-2011 www.flguwen.com 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网 - 中国第一法律门户网站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电话:13930139603 13651281807 QQ:373036737 邮箱:373036737@qq.com
冀ICP备08100415号-2
点击这里和QQ聊天 法律咨询
点击这里和QQ聊天 网站客服
留言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热线:
13930139603
13651281807
律师助理:
13932197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