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架杀害小学生教师一审获极刑
日前,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绑架案,一审判处被告人周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一并判决周某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5万元。
被告人周某系安徽省铜陵市某小学教师,被害人许某系其学生。今年8月22日15时许,周某遇见被害人许某,在得知许某父母不在家后,决定绑架许某勒索钱财。周某借爬山为名,将许某哄骗至该市森林公园,胁迫许某用周某的手机打其母亲电话,告知被人绑架。许某打过电话后一边苦苦哀求周某,一边用手在裤子口袋用本人手机拨打其母亲电话。周某发现后,以为电话已接通,怕事情败露,顿生杀人灭口歹念,持刀在许某颈部连割数刀,致许某当场死亡。之后,许某母亲回拨周某电话,周某向其索要赎金10万元后逃离现场。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以勒索财物为目的,采取哄骗、胁迫手段,对其学生进行绑架,并残忍杀害被绑架人,其行为已构成绑架罪。其犯罪手段特别凶残、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犯罪后果特别严重,依法应予严惩,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程 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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