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造病历骗医保
构成诈骗获徒刑
3月25日,云南省盐津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犯罪案件,一审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徐兴祥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被告人胡成仲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被告人吴世坤单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法院查明,梁某(在逃)先后找到被告人胡成仲、徐兴祥商定,由胡、徐提供农村合作医疗证,梁某提供伪造的住院发票以骗取医疗补偿费。2008年,梁某先后将伪造的李林凤(胡成仲之妻)患肺癌、吴天荣(徐兴祥之妻)患神经系统衰弱症在华西医院住院的病历、发票,分别交给胡、徐两人,与他们一起到新农合办公室骗取医疗补偿费26788.74元。之后,徐兴祥在梁某唆使下,以1200元好处费为条件借到吴世坤的医疗证和户口簿,用伪造的病历、发票,骗得医疗补偿费13395.88元。其间,梁某得款32984.62元,徐兴祥、胡成仲、吴世坤分别得款3500元、2200元、1500元。(李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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