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网欢迎您访问!法律顾问网力图打造最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网站.涉外法律顾问\知识产权法律顾问\商务法律顾问 法律顾问、委托电话:13930139603,投稿、加盟、合作电话:13932197810 网站客服: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法律文书 | 在线咨询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关键字:

律师咨询电话13930139603

首 页 | 法治新闻 | 民法顾问 | 刑法顾问 | 普法常识 | 法律援助 | 社团顾问 | 商法顾问 | 律师动态 | 公益讼诉 | 执行顾问 | 经典案例 | 法律法规

国际贸易

知识产权

税收筹划

公司事务

土地房产

建筑工程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劳动争议


医疗纠纷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商法顾问 国际贸易 | 银行保险 | 证券期货 | 公司法律 | 司法鉴定 | 合同纠纷 | 网络法律 | 经济犯罪 | 知识产权 | 债权债务 | 房地产  
专利权  
交通事故索赔勿忘“贬值费”
作者:石家庄交通事故律师部编辑   出处:法律顾问网·涉外www.flguwen.com     时间:2009-11-19 12:00:00

交通事故索赔勿忘“贬值费”
 
  核心提示: 如今,随着市民维权意识的增强,部分车主会通过法院诉讼获得车辆“贬值费”。

  爱车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办?不少车主认为,只要肇事方肯出钱修车就行。其实,受损车辆即使经过修理,也难以完全恢复到原有状态。如今,随着市民维权意识的增强,部分车主会通过法院诉讼获得车辆“贬值费”。获悉,今年以来,南京市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为20多起交通事故车辆鉴定“贬值费”,相当于去年全年的总和。

  车辆维修完才可鉴定“贬值费”

  据介绍,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到底贬值多少,需要结合具体情况综合分析,包括车辆的全新价格、使用年限、损坏部位、损坏程度、维修方式等,还要考虑价值规律和交换原则等。而车辆进行贬值鉴定的前提是,车辆必须维修完毕。根据维修方案,价格认证中心会对维修后的车辆各种性能与车辆原有状态做比较,如果车辆经过维修,其安全性、耐久性、综合性等方面比被撞前有差距,这样才可鉴定“贬值费”。

  并非车越高档“贬值费”越高

  今年4月,南京一辆宝马7系发生交通事故,维修过程中,车辆更换了叶子板等,维修费就花了十几万元。最终,该车的贬值费被鉴定为5万元。“并非车辆越高档‘贬值费’就越高”,价格认证中心的价格鉴证师张学超说,如果车辆的发动机、大梁、底盘、叶子板等重要部位受损,即使经过修复或更换,车辆也会贬值不少。

  反之,像一些小的碰擦造成车辆玻璃、保险杠、车漆等非重要部位损坏的,经过修复不会影响车辆性能和价值的,“贬值费”就低。比如,前段时间南京一辆价值50多万元的奔驰发生交通事故,维修费花了三四万元,光是更换保险杠就花了1万元多元,但经价格认证中心鉴定,它的“贬值费”只有一两千元。

  “贬值费”不等同于二手车交易差价

  了解到,在二手车交易市场上,发生过事故的车辆估价往往比无事故车辆要低。车子一旦喷过漆,价格就会下跌好几千元,撞得厉害的,跌几万块钱也很正常。大明路二手车市场有关人士说,他们刚接手的一辆帕萨特,行程才3万多公里,由于车辆是碰撞修复后再卖,售价比同类车辆售价至少便宜3万元。

  这辆帕萨特的“贬值费”是否就是3万元呢?张学超说,这是常见的一个误区。实际上,车辆“贬值费”与二手车市场上的交易差价有着本质区别,因为交易差价还受买卖双方心理因素、市场因素等影响,而车辆“贬值费”则剔除了多种因素的影响,通过一套数学模型公式计算而来。

  价格认证中心副主任华敏介绍,目前,价格认证中心只接受法院委托,为交通事故车辆鉴定“贬值费”。不过,物价部门正酝酿成立交通事故车辆鉴定调解机制,今后有望接受私人委托做车辆“贬值费”鉴定。


(声明:本站所使用图片及文章如无注明本站原创均为网上转载而来,本站刊载内容以共享和研究为目的,如对刊载内容有异议,请联系本站站长。本站文章标有原创文章字样或者署名本站律师姓名者,转载时请务必注明出处和作者,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上一篇:处理交通事故赔偿之律师建议
下一篇:擅用“陈冠希照片” 中国娱乐网被判赔7500元
在线咨询

姓 名 * 电 话
类 别 邮 箱
内 容 *

联系我们
电话:13930139603 13651281807
QQ号:373036737
邮箱:373036737@qq.com
 
点击排行      
· 视频惊曝“摸奶门”职高女生在教室...
· Fields of Intell...
· 医疗纠纷发生后,向哪个法院起诉?...
· 外观设计专利产品制造与销售行为辨...
· 石家庄刑事律师:公安机关办理刑事...
· 公有领域素材再创造是否受著作权保...
· 河北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诉讼详解
· 律师在线答疑:聚众斗殴致参加人重...
· 用伟人头像宣传,有没有侵犯肖像权...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与损害赔偿方略
· 非新产品方法专利侵权诉讼原告举证...
· 保外就医的条件和程序
· 重庆因车祸引发群体事件 4辆警车...
· 河北石家庄商标律师:“卡地亚”通...
· 石家庄知识产权律师咨询:对百度进...
· 苹果三星或在筹备中国之战:顾忌"...
· 法律顾问网专利律师简介
· 大同浑源县城建局长大肆贪污腐败 ...
· iphone手机外观设计纠纷案开...
·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
· [工伤赔偿]没有领取工商营业执照...
· 企业专利常见的法律风险及防范对策
律师团队     更多>>
法律顾问网.涉外

法律顾问网.涉外
13930139603
赵丽娜律师

赵丽娜律师
13930139603
赵光律师15605513311--法律顾问网.涉外特邀环资能法律专家、碳交易师

赵光律师15605513311--法律顾问网.涉外特邀环资能法律专家、碳交易师
法律专家:杨学臣18686843658

法律专家:杨学臣18686843658
湖南长沙单晓岚律师

湖南长沙单晓岚律师
13975888466
医学专家颉彦华博士

医学专家颉彦华博士
精英律师团队






法律网站 政府网站 合作网站 友情链接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收费标准
Copyright 2010-2011 www.flguwen.com 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网 - 中国第一法律门户网站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电话:13930139603 13651281807 QQ:373036737 邮箱:373036737@qq.com
冀ICP备08100415号-2
点击这里和QQ聊天 法律咨询
点击这里和QQ聊天 网站客服
留言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热线:
13930139603
13651281807
律师助理:
13932197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