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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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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知识产权律师:商业秘密保护“十不要” |
作者:河北石家庄知识产权律师编辑
出处:法律顾问网·涉外www.flguwen.com
时间:2010-03-04 15:13:00 |
商业秘密保护“十不要” |
(1)不要用手机和无线电话讨论商业秘密。 (2)不要在公共场所谈论商业秘密或者审阅文件。 (3)不要将商业秘密文件放在别人容易看得到的地方。 (4)不要通过酒店或会议中心的人员收发或复印商业秘密文件。 (5)不要在无人值守情况下,将商业秘密文件放在会议室、复印和传真室。 (6)不要把文件中使用的代码和项目名称换成真实的名称。 (7)非因公务目的,并且没有防护措施,不要把商业秘密文件带出办公室。 (8)在讨论商业秘密的时候,不要敞开房门。 (9)不要与正在洽谈生意的重要客户一道出现在公众场合。 (10)不要对商业秘密漫不经心、麻痹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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