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军《那一夜》遭侵权 起诉维权
日前,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受理了原告北京中唱星天地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诉被告北京市新华书店王府井书店、安徽新华音像出版社着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 原告诉称:谢军系职业歌手,独立创作了歌曲《做你的爱人》,该歌曲词曲作者、演唱者均为谢军,并由原告将其演唱的该作品录制成光盘出版发行。谢军将其依法享有的该歌曲的着作财产权已经授权原告行使。 2008年7月1日,谢军从第一被告处购买了“中英汽车的士高100%卡拉OK”DVD光盘一盒,由安徽新华音像出版社(原安徽文化音像出版社)出版发行。其价格为15元/盒。北京市方正公证处对此进行了公证,并作出(2008)京方正内民证字第09106号公证书。该张光盘内含有名为《做你的爱人》、《那一夜》的侵权歌曲,侵权作品的词曲与谢军独立创作的作品一致。原告认为,二被告在未经原告许可且未支付报酬的情况下,制作、出版、发行、复制、销售原告享有着作财产权的作品,该行为严重侵权害了原告的着作财产权。故诉至法院,要求判令二被告停止出版、发行、复制、销售侵犯原告着作财产权的涉案光盘,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及合理费用共计11000元。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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