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网欢迎您访问!法律顾问网力图打造最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网站.涉外法律顾问\知识产权法律顾问\商务法律顾问 法律顾问、委托电话:13930139603,投稿、加盟、合作电话:13932197810 网站客服: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法律文书 | 在线咨询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关键字:

律师咨询电话13930139603

首 页 | 法治新闻 | 民法顾问 | 刑法顾问 | 普法常识 | 法律援助 | 社团顾问 | 商法顾问 | 律师动态 | 公益讼诉 | 执行顾问 | 经典案例 | 法律法规

国际贸易

知识产权

税收筹划

公司事务

土地房产

建筑工程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劳动争议


医疗纠纷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普法常识 如何打官司 | 诉讼流程 | 常用法律 | 怎么聘请律师  
诉讼流程  
何为租赁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
出处:法律顾问网·涉外www.flguwen.com     时间:2010/9/17 15:26:00

      诉讼时效是指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最长期限。超过法定的诉讼时效,权利人将丧失胜诉权。但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诉讼时效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权利被侵害之时起算,普通的诉讼时效为两年。比如出租人因承租人擅自转租房屋,应从出租人知道或从各种情况看应当知晓承租人转租房屋时算起。但因承租人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适用特殊诉讼时效,为1年。法律上还有最长诉讼时效的规定,即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法院不予保护。
    另外,法律还规定了时效的中止与中断。前者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从中止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后者指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声明:本站所使用图片及文章如无注明本站原创均为网上转载而来,本站刊载内容以共享和研究为目的,如对刊载内容有异议,请联系本站站长。本站文章标有原创文章字样或者署名本站律师姓名者,转载时请务必注明出处和作者,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上一篇:咨询有关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
下一篇:探析无效合同纠纷中诉讼时效的适用
在线咨询

姓 名 * 电 话
类 别 邮 箱
内 容 *

联系我们
电话:13930139603 13651281807
QQ号:373036737
邮箱:373036737@qq.com
 
点击排行      
· 增加、放弃诉讼请求,反诉
· 庭审秘笈之“独孤九剑”
· 18类民事诉讼案件提交证据目录参...
· 公司拒让员工出庭作证 被依推定规...
· 小额案件诉讼立法特征及救济
· 庭审中应注意哪些问题?
· 诉讼中当事人举证注意事项
· 一般诉讼流程
· 申请再审和申诉有何区别?
· 我老公判刑,我怎样办理离婚手续?
· 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条件是什么?
· 诉讼战略构思的评估
· 一审刑事案件诉讼指南
· 何为租赁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
· 关于借款的诉讼时效
· 咨询有关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
· 我国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有哪些?
· “民行直接复合诉讼”模式研究
律师团队     更多>>
法律顾问网.涉外

法律顾问网.涉外
13930139603
赵丽娜律师

赵丽娜律师
13930139603
赵光律师15605513311--法律顾问网.涉外特邀环资能法律专家、碳交易师

赵光律师15605513311--法律顾问网.涉外特邀环资能法律专家、碳交易师
法律专家:杨学臣18686843658

法律专家:杨学臣18686843658
湖南长沙单晓岚律师

湖南长沙单晓岚律师
13975888466
医学专家颉彦华博士

医学专家颉彦华博士
精英律师团队






法律网站 政府网站 合作网站 友情链接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收费标准
Copyright 2010-2011 www.flguwen.com 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网 - 中国第一法律门户网站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电话:13930139603 13651281807 QQ:373036737 邮箱:373036737@qq.com
冀ICP备08100415号-2
点击这里和QQ聊天 法律咨询
点击这里和QQ聊天 网站客服
留言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热线:
13930139603
13651281807
律师助理:
13932197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