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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非法出版活动?
作者:赵丽娜律师发布   出处:法律顾问网·涉外www.flguwen.com     时间:2011/2/12 10:25:00

 知识产权律师告诉你,非法出版活动是指违反国家有关出版、法规的行为。在我国。非法出版活动是一种扰乱社会主义出版秩序的违法行为。

  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非法出版活动具有下列特征:

  1.出版者不具备法定的资格;

  2.未经批准在社会上公开发行;

  3.出版行为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出版物内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非法出版物可以从载体、特征两个不同角度进行分类。

  1.根据非法出版物的不同载体特征,可以将非法出版物分成三种:

  (1)印刷型非法出版物;

  (2)非法音像出版物;

  (3)非法电子出版物。

  2.从特征上看,非法出版物的主要类型有:

  (1)伪称根本上不存在的出版单位印制的出版物;

  (2)盗用国家批准的出版单位的名义印制的出版物;

  (3)盗印、盗制合法出版物而在社会上公开发行销售的出版物;

  (4)在社会上公开发行的、不署出版单位名或署非出版单位名的出版物;

  (5)承印者、承制者以牟取非法利润为目的,擅自加印、加制的出版物;

  (6)被明令解散的出版单位的成员,擅自重印或以原编辑部名义出版的出版物;

  (7)其他非法出版单位印制的供公开发行的出版物;

  (8)冒用、盗用海外、港澳台等地出版单位印制的出版物;

  (9)缺少或伪造书号、刊号、书刊条码、SID等印制的出版物;

  (10)非出版单位未经出版管理机关批准擅自印制的出版物;

  (11)以买卖书号、刊号、版号等方式出版的出版物;

  (12)海外、港澳台地区出版单位或其在中国大陆的代理机构及其人员,未经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擅自在中国大陆出版发行的出版物;

  (13)违反协作出版、代印代发的规定,从事出版投机活动而印制的出版物;

  (14)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进口或走私的出版物;

  (15)内容有严重政治问题,或含有淫秽、色情内容、或夹杂淫秽、色情内容,或宣扬凶杀、暴力等内容的出版物。即使国家批准的出版单位出版的上述出版物,也是非法出版物。

  著作权法律师提醒其危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危害安定团结,破坏民族团结,导致社会道德滑坡;

  2.破坏国家出版产业的正常秩序,妨碍出版业的繁荣和发展;

  3.侵害著作者、出版者和读者的权益,不利于科学、文化事业的发展;

 4.偷漏国家税收,加剧了相关行业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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