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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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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 |
出处:法律顾问网·涉外www.flguwen.com
时间:2010-08-15 13:45:00 |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 【分 类】 宪法类 【时 效 性】 有效 【颁布时间】 1990年04月04日 【实施时间】 1997年07月01日 【发布部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 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全国性法律
下列全国性法律,自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起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当地公布或立法实施。 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都、纪年、国歌、国旗的决议》 二、《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日的决议》 三、《中央人民政府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的命令》附:国徽图案、说明、使用办法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领海的声明》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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