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网欢迎您访问!法律顾问网力图打造最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网站.涉外法律顾问\知识产权法律顾问\商务法律顾问 法律顾问、委托电话:13930139603,投稿、加盟、合作电话:13932197810 网站客服: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法律文书 | 在线咨询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关键字:

律师咨询电话13930139603

首 页 | 法治新闻 | 民法顾问 | 刑法顾问 | 普法常识 | 法律援助 | 社团顾问 | 商法顾问 | 律师动态 | 公益讼诉 | 执行顾问 | 经典案例 | 法律法规

国际贸易

知识产权

税收筹划

公司事务

土地房产

建筑工程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劳动争议


医疗纠纷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社团顾问 税收筹划 | 房地产企业 | 金融机构 | 产业政策 | 服务业 | 外资企业 | 企业顾问流程 | 政府和社会团体  
税收筹划  
建筑施工企业收取的挂靠管理费应缴纳营业税
出处:法律顾问网·涉外www.flguwen.com     时间:2012/9/14 15:19:49

作者:宝应地税局 徐福桂  时间:20120903

当前,一些资质较高的建筑施工企业除有工程施工收入外,挂靠管理费收入也是一项收入来源。而不少施工企业收取的管理费都没有按规定进行帐务处理,也没有主动申报纳税,给企业造成很大的税收风险。

一、建筑施工企业常见的经营方式

1.企业统一参加招投标,用工、物资采购、财务收支由公司统一核算。项目经理仅仅是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人员,由公司发放工资。这种情况不存在挂靠的问题。

2.企业统一参加招投标,公司与其下属的项目经理签订内部协议,工程具体施工由其下属的项目经理部负责。用工权、物资采购权、财务收支由项目经理负责,且工程本身的财务收支不在公司帐上反映。公司定期与建设单位结算工程款后挂往来帐,扣下一定比例的管理费和税金后,余额由项目经理打条领取。

3.由个人牵头组织施工队伍,自己无施工资质,挂靠在其它有资质建安公司下面,然后以该公司名义对外经营施工。目前这已成为一种较为普遍的经营方式。该施工队以该公司名义参加招投标,中标后即成为该公司的一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部按工程金额的一定比例上交公司管理费,具体工程实施由该项目经理负责,且工程本身收入、成本、费用等由项目经理控制,也不在公司帐上核算。

二、企业收取管理费情况

以上三种经营模式,除第一种工程项目由建筑施工企业自己施工,自负盈亏,后两种情况均是建筑施工企业收取管理费,只承担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等法律责任,而公司在给项目部拨款时扣除管理费和税金,其余部分支付给项目部。建筑备料、工人工资、设备等都由项目部自行负责,工程盈亏与建筑施工企业无关。建筑施工企业根据承揽工程方式管收取理费:一般由挂靠单位自己承揽的工程,按照工程总额的2%左右收取管理费,由建筑施工企业承揽工程分包给挂靠单位的,管理费按5%左右收取,另外根据建筑施工企业资质不同收取管理费上下约有1%的浮动。

三、企业收取的挂靠管理费政策解析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3]16号文)规定,“双方签订承包、租赁合同(协议,下同),将企业或企业部分资产出包、租赁,出包、出租者向承包、承租方收取的承包费、租赁费(承租费,下同)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企业与承包、承租者只有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企业收取的管理费才视同企业内部分配行为不收营业税,否则,一律按服务业征收营业税。三个条件是:1、承包者或承租者以发包方、出租方名义对外经营,且由发包方、出租方承担相关法律责任;2、承包者或承租者的经营收支全部纳入发包方、出租方的财务核算的;3、承包者或承租者和发包方、出租方的利益分配是以发包方、出租方的账面利润为分配基础的。不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对出包、出租者向承包、承租方收取的承包费、租赁费按“服务业”征收营业税。

显然前述第二、第三种情况均不能同时符合以上三个条件,除施工收入需申报缴税外,对建筑施工企业收取的管理费还要按“服务业”缴纳营业税及附加。


(声明:本站所使用图片及文章如无注明本站原创均为网上转载而来,本站刊载内容以共享和研究为目的,如对刊载内容有异议,请联系本站站长。本站文章标有原创文章字样或者署名本站律师姓名者,转载时请务必注明出处和作者,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上一篇: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解读
下一篇:【推荐】并非所有境外机构在境内提供劳务都缴所得税
在线咨询

姓 名 * 电 话
类 别 邮 箱
内 容 *

联系我们
电话:13930139603 13651281807
QQ号:373036737
邮箱:373036737@qq.com
 
点击排行      
· 国税发[1994]89号:国家税...
· 酒店业税收的政策、问题及建议
· 境外企业向境内企业提供的劳务征免...
· 怎样成为一名优秀的税法律师 | ...
· 税法实务领域中的红头文件
· 建筑施工企业收取的挂靠管理费应缴...
· 税务总局国际司有关负责人解读《一...
· 国税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
· 影视明星们为何纷纷加入外国国籍?
· 应税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
· 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装卸费能否...
· 【推荐】并非所有境外机构在境内提...
·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
· 税法实务领域中的红头文件
· 税收筹划的基本原则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屋买卖的契税...
· 6个案例助你读懂股权转让个税新规...
· 李克强:逐步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扩...
· 代收费用计入房价进行筹划其实是个...
· 物流业税改几家欢喜几家愁
· 环保部:正着手研究起草环境保护税...
· 收购股权:采用哪种方式能节税
律师团队     更多>>
法律顾问网.涉外

法律顾问网.涉外
13930139603
赵丽娜律师

赵丽娜律师
13930139603
赵光律师15605513311--法律顾问网.涉外特邀环资能法律专家、碳交易师

赵光律师15605513311--法律顾问网.涉外特邀环资能法律专家、碳交易师
法律专家:杨学臣18686843658

法律专家:杨学臣18686843658
湖南长沙单晓岚律师

湖南长沙单晓岚律师
13975888466
医学专家颉彦华博士

医学专家颉彦华博士
精英律师团队






法律网站 政府网站 合作网站 友情链接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收费标准
Copyright 2010-2011 www.flguwen.com 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网 - 中国第一法律门户网站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电话:13930139603 13651281807 QQ:373036737 邮箱:373036737@qq.com
冀ICP备08100415号-2
点击这里和QQ聊天 法律咨询
点击这里和QQ聊天 网站客服
留言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热线:
13930139603
13651281807
律师助理:
13932197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