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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与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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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伪造病历骗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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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法律顾问网·涉外www.flguwen.com
时间:2012-11-05 14:47:45 |
新快报讯 记者黄学民 通讯员石济铭 朱勇 报道 医疗保险基金是参保人的“救命钱”,但有不法分子冒用他人社保卡、到医院大量“代配药”以骗取医保基金。自去年以来,深圳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局(深圳CID)接社保部门提供的线索,成功侦破多宗诈骗医保基金的案件。该行为对医保制度的实施及药品安全的监管带来了重大危害,虽然几宗案件的涉案金额只有几万元,但其情节严重已构成诈骗罪。 侦查期间,专案组分析这类犯罪行为已形成“伪造病历资料—医疗机构内部人员协助拿药—药贩子倒卖获利”的非法利益链条。 案例一虚构或夸大亲属病情代为取药 犯罪嫌疑人赖某在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11月10日期间虚构或夸大其父亲的病患信息,持其父社保卡,在深圳市十余家医院多次违规刷卡取药,将药品卖给药贩子。其中超出合理使用范围的药品及以虚构患病信息违规开药金额达数万元。 专案组发现该类犯罪有内外勾结行为。犯罪嫌疑人张某利用在深圳市某医院工作的便利,虚构与赖某父亲的亲属关系以及患病情况,伙同犯罪嫌疑人赖某多次使用其父的社保卡大量违规超额开药换药。张某还多次使用赖某父亲的社保卡违规开药供自己和亲属使用,并多次开药转卖给他人非法牟利。 案例二冒用雇主社保卡开药倒卖 犯罪嫌疑人马某从2007年开始被陈某(男,已病故)雇请为保姆,自2010年3月份开始,马某受陈某委托,经常以代理人身份持陈某的社保卡到深圳市多家医院门诊开药。马某还趁机多次私自开药,并按药费单50%的价格将药品转卖给专门收购医保药品的药贩子“小王”。2010年6月25日,参保人陈某病故,此后至2010年11月,马某仍冒用陈某的社保卡开药并转卖。 专案组查明,犯罪嫌疑人马某利用做保姆的机会,擅自使用雇主的社保卡在深圳市各医院门诊开药,转卖获利。自2011年3月,马某还擅自多次持另一雇主钟某的社保卡开药并转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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