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记者就社会关注的吴英“案外案”相关问题,采访了浙江高院新闻发言人唐学兵。
记者:有媒体报道,吴英认为上述两案系案外人杨志昂等试图通过虚假诉讼,侵占吴英的涉案房产,并质疑调解法官存在内外勾结的徇私枉法行为,这一说法是否属实?
答:从吴英集资诈骗案的材料看,杨志昂系吴英非法集资的下线,而杨志昂被吴英诈骗的资金又主要是从其他人处非法吸揽所得,2007年2月7日吴英因集资诈骗罪案发被追究刑事责任,嗣后杨志昂也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在此之前,即2006年12月28日金华中院立案庭的法官在主持调解上述两案时,对吴英与杨志昂均系犯罪人员,以及两者之间的纠葛并不知情。据向金华中院了解,未发现该法官有内外串通等违法行为。如当事人或代理律师不服,认为法官有徇私枉法渎职问题的,也可以向检察机关举报。
记者:有媒体报道中提到,上述两案所涉及吴英的14处房产遭“贱卖”,是否属实?
答:此说不属实。据向东阳公安机关了解,吴英“案外案”所涉及的14处房产尚登记在本色集团名下,目前仍被查封,所谓涉及“贱卖”的起诉已被金华中院和我院驳回,不存在吴英资产被贱卖的问题。
记者:有媒体报道,吴英的律师提出其中一案“委托书不全”而质疑法官存在程序上失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