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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地方开展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
作者:本站录入   出处:法律顾问网·涉外www.flguwen.com     时间:2008-09-03 22:48:00

农业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地方开展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农科教发[2008]5号)

  为了更好地发挥科技支撑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的作用,提升国家和区域创新能力,增强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2007年底,农业部会同财政部共同启动了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各地高度关注,积极探索研究本地科技支撑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的相关工作,部分省(市、区)根据《农业部财政部关于印发〈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农科教发[2007]12号,以下简称《建设方案》)精神,已经开始在本地实施相应的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工作。为了统一认识,加强指导,根据《建设方案》有关要求,现就地方开展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有关问题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立足产业整体发展,形成中央和地方合理分工、密切协作、共同推进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的格局

  建设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旨在以农产品为单元,以产业为主线,合理配置中央和地方各级各类科技资源与科技力量,推动中央和地方共同发展区域经济、提升区域创新能力。因此,在建设过程中,应按照全国一盘棋的思路,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的责任,强化协同配合,避免形成新的重复建设与资源分散。

  在建设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过程中,中央主要负责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的统一规划、区域布局和管理协调;指导和帮助地方落实促进产业发展的相关任务;支持地方建立农业产业优势互补、利益共享的合作机制;建立相对稳定的经费支持渠道,组织全国优势力量开展共性与关键技术研发、集成和示范等;收集和提供产业相关信息;建立激励机制,对于中央与地方、地方与地方之间在优势互补、利益共享、分工明确、协作发展等方面做得好的,中央财政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予以大力支持。

  地方建设的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是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在本地的延伸与补充。凡是已列入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规划范围的(50个农产品拟定名单附后),地方要积极配合实施,落实统一规划和区域布局下的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相关任务,做好涉及本地的机构、设施、人员等条件保障工作,在承担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有关研发任务和承接有关研发成果的同时,因地制宜地开展适应性试验示范和转化,重点加强技术培训与推广,进村入户开展科技服务;凡是未列入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规划范围的,地方可按照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的思路,充分利用本地相关科技资源和科技力量,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自行建设具有地方特色或优势的相关产业技术体系,开展相关研究、试验示范、培训与推广、收集和提供产业相关信息等工作。在每个产业中,切忌形成中央与地方“两个体系”。


  二、立足区域产业发展,因地制宜地做好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在本地的实施工作

  地方应根据本地的资源禀赋和农业产业优势,立足区域及本地产业发展需求,因地制宜地做好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在本地的实施工作。各地应根据《建设方案》有关精神,认真组织研究与编制《国家××产业技术体系××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在实施之前由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及时报送农业部备案和宏观协调。同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自行组织并做好本地特色或优势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工作。

  根据《实施方案》,地方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建和管理“国家××产业技术体系××省(自治区、直辖市)创新团队”(以下简称“创新团队”)。“创新团队”由本区域内中央和地方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企业等方面的骨干专家组成。“创新团队”首席专家的遴选应综合考虑产学研合作方面的成就、学术威望、统筹协调能力和工作作风等因素,并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学术团体、推广机构和主产区专家的意见。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人员,原则上不得受聘于地方“创新团队”。各地“创新团队”人员组建情况,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报送农业部备案。

  “创新团队”应重点围绕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的任务规划,在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研发中心、相关功能研究室和综合试验站的指导和协调下,以落实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在本地相关任务为纽带,主动配合其开展相关研究及试验示范工作;系统梳理本地产业链各个环节中已有的技术和在研项目,对单项技术进行系统集成和组装配套,确定并实施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本地工作重点。对于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的研究盲点或非重点任务(但属本地重点任务),地方可以提出国家层面的立项建议,也可以单独立项,委托“创新团队”开展重点研究。“创新团队”在落实各项任务规划时,要着力使科技成果落地生根;做好本地产业发展战略、产业经济政策和产业技术的基础性、公益性工作,为地方政府决策提供咨询建议。


  三、建立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在本地实施的保障机制

  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在地方的实施,是实现统筹全国科技力量和科技资源支撑地方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的有效手段。地方各相关部门和机构应加强统筹协调,在资金、人员、设施条件等方面给予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大力支持,建立本地贯彻落实《实施方案》的相关保障机制。

  按照本区域产业发展要求,在加强与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各级各类科研项目、产业基地建设和依托单位资金等有机衔接的基础上,各地应通过相应的资金渠道,保障本地“创新团队”正常开展相关工作。

  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及地方“创新团队”聘用人员的党政关系、人事管理、工资福利和后勤保障等,均由其依托单位负责,依托单位应为上述聘用人员提供办公、科研、试验示范等相关业务条件,保证上述人员实施好产业技术体系中规定的科研活动。依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应制定配套政策,切实保障和支持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〇〇八年七月

  附件:

50个农产品拟定名单

  1水稻、2玉米、3小麦、4大麦、5高粱、6谷子、7燕麦、8马铃薯、9甘薯、10木薯、11食用豆、12大豆、13油菜、14花生、15芝麻、16向日葵、17油用胡麻、18棉花、19麻类、20甘蔗、21甜菜、22茶叶、23蚕桑、24食用菌、25柑桔、26苹果、27梨、28葡萄、29桃、30荔枝、31香蕉、32天然橡胶、33大宗蔬菜、34西甜瓜、35牧草、36生猪、37奶牛、38肉牛、39肉羊、40绒毛用羊、41蛋鸡、42肉鸡、43蜂、44兔、45水禽、46对虾、47贝类、48罗非鱼、49大宗淡水鱼类、50鲽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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