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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严控保险员代收现金 300以上投保人亲自办理
作者:石家庄律师在线编辑录入   出处:法律顾问网·涉外www.flguwen.com     时间:2008-09-13 20:59:00

在保监会发布保险收付费新规之前,已有保险公司推行收付费零现金管理。

  去年底中国人寿营销员1500万诈骗大案似乎也让监管部门“痛下决心”。记者昨日从保险公司了解到,保监会对于保险收付费管理的新规定已经下发保险公司征求意见,规定将严格限制保险营销员代收现金。

  现金交费去保险公司

  长期以来,寿险行业普遍采用保险营销员现金代收保险费、代付保险金的服务方式。不过人身保险业务迅速发展,买保险的消费者越来越多,现金交易量越来越大。个别地区曾发生多起保险营销员以保险名义实施诈骗和侵占、挪用保费和保险金的案件。

  保监会指出,这些案件暴露出寿险公司内控制度上的漏洞,保险营销员经手现金是其中一个关键的风险隐患。事实上,有一些公司已经意识到了收付费风险并推出了内控管理方法,去年年底以来,湖南、辽宁和厦门等地已经开始推行收付费零现金管理。

     据保监会拟定的《关于加强人身保险公司收付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保险公司应该严格限制营销员经手现金,300元以上金额的如果要现金支付需要消费者本人到保险公司营业网点办理。“保险消费者不能前往的,保险公司只能通过银行或邮政储蓄柜台转账收取保险费和支付保险金、保险赔款”,但还必须有交费人身份证号码和交费银行账号。

  关注“问题”营销员

  保监会还要求保险公司建立销售人员诚信评价和预警机制,对一些容易出现重大案件的保险营销员高度关注。“也就是要关注投保人变更次数多、撤单件数多、退保率高、理赔率高、续收率低、流动频繁、客户回访成功率低的保险营销员。”

  据《通知》征求意见稿规定,保险公司应配备专人回访。比如对一年期以上人身保单100%回访;对1000元以上的退保客户、满期客户、理赔客户进行100%回访。

  此外,保险单据、印章使用也将严格规范,不允许混乱使用。记者了解到,通知中要求保险公司在收到保费后应向消费者出具正式的收据或发票,任何保险公司和个人不得使用暂收收据、临时收据、复印收据等非正式单据。

  ■ 链接

  国寿千万元骗保案

  去年底,国寿湖南宜章县的一位“明星”业务员被爆出骗取保户的保险费,数额高达上千万元,也创下了国内最大寿险营销员骗保纪录。用误导或诱骗投保人,甚至制造假保单、假单证,这是类似骗保事件发生的重要方式。【作者:殷洁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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