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网欢迎您访问!法律顾问网力图打造最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网站.涉外法律顾问\知识产权法律顾问\商务法律顾问 法律顾问、委托电话:13930139603,投稿、加盟、合作电话:13932197810 网站客服: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法律文书 | 在线咨询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关键字:

律师咨询电话13930139603

首 页 | 法治新闻 | 民法顾问 | 刑法顾问 | 普法常识 | 法律援助 | 社团顾问 | 商法顾问 | 律师动态 | 公益讼诉 | 执行顾问 | 经典案例 | 法律法规

国际贸易

知识产权

税收筹划

公司事务

土地房产

建筑工程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劳动争议


医疗纠纷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商法顾问 国际贸易 | 银行保险 | 证券期货 | 公司法律 | 司法鉴定 | 合同纠纷 | 网络法律 | 经济犯罪 | 知识产权 | 债权债务 | 房地产  
国际贸易  
旅游途中遭遇特大车祸 1.2万旅游费换来285万赔偿
作者:石家庄律师赵丽娜录入   出处:法律顾问网·涉外www.flguwen.com     时间:2008-11-04 18:05:00

 江西某建筑公司的30名员工,高高兴兴地前往(湖南)韶山旅游,可在旅游回南昌途中,所乘旅行车在高速公路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导致9人死亡、21人受伤。事后,因赔偿问题该建筑公司将旅行社诉至法院,最终法院一审判处该旅行社赔偿285万元。

    事件回放

    旅游途中遭遇特大车

    2006年6月,江西省某建筑公司的30名员工决定集体前往湖南韶山旅游,在向南昌市某旅行社交付了1.2万元旅游费后,他们于6月6日开始了“韶山三日游”。

    据悉,出游前,该建筑公司与联系好的那家旅行社签订了一份《国内旅游组团合同》,合同对旅游用车、投保人人身意外险等作了约定。

    三天的旅途很快结束,30名游客尽兴而归。不料,旅游车行至昌樟高速公路樟树路段时突然翻车,事故中9人死亡、21人受伤。交警部门经过调查认定,旅游车的驾驶员对该事故负全部责任。

    赔偿纠纷

    旅行社拒绝赔偿被告上法院

    车祸发生后,受伤游客全部被送往医院进行救治。该建筑公司为抢救伤员,垫付了抢救费用,并向死者家属支付了赔偿费用。事后,该建筑公司找到旅行社,要求该旅行社承担员工的抢救医疗费和丧葬费用,但遭到拒绝。于是该建筑公司一纸诉状将旅行社告到法院。

    近日,西湖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庭上,建筑公司表示,旅行社作为此次韶山三日游组团旅行社,对非游客本身责任所造成的游客人身财产损失,应当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建筑公司认为,救治伤员和安葬死者以及家属赔偿等产生了巨额费用,旅行社应该赔偿他们300万元。

    对此,旅行社却认为,旅行社与南昌市某旅游公司确认了租车协议,租用旅游公司的旅游车。车祸事故直接原因在于旅游车驾驶员,旅行社不存在过错,合同上的违约是由于驾驶员也即第三人南昌市某旅游公司引起,依照合同法规定,全部损失应由导致合同违约的第三人承担。

    法院判决

    旅行社赔偿285万元

    经审理,法院认为,在旅游过程中发生重大车祸,造成人员伤亡,南昌市某旅行社负有保障游客在旅游过程中的人身财产安全的义务。游客在旅游过程中因第三人的过错(交通事故)遭受人身财产损害,南昌市某旅行社已构成违约,受害人有权要求旅行社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最终,法院一审判决南昌市某旅行社赔偿江西省某建筑公司各项损失285万元。

  ※律师点评

    旅行社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本案中,江西省某建筑公司与旅行社签订了旅游合同,旅行社为建筑公司的员工提供韶山三日游的服务。在旅行中,建筑公司员工遭遇翻车事故,多人死亡。旅行社依法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旅行社不能以事故的发生是其租用汽车的驾驶员引起而不承担赔偿责任,其与第三人之间的纠纷,可依照法律规定或者约定另行解决。


(声明:本站所使用图片及文章如无注明本站原创均为网上转载而来,本站刊载内容以共享和研究为目的,如对刊载内容有异议,请联系本站站长。本站文章标有原创文章字样或者署名本站律师姓名者,转载时请务必注明出处和作者,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上一篇:吴敬琏:经济特区还要"特"下去 解放思想先试先行
下一篇:石家庄律师答疑:在房产证房上加盖房屋的拆迁时如何补偿?
在线咨询

姓 名 * 电 话
类 别 邮 箱
内 容 *

联系我们
电话:13930139603 13651281807
QQ号:373036737
邮箱:373036737@qq.com
 
点击排行      
· 公安部原部长助理郑少东落马后曾试...
· 外贸法律英语讲义
· 中英文合同分享
· 河北涉外律师推荐:<如何理解和掌...
· BID FORM投标书
· 维尔京群岛国际商务公司法(离岸公...
·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及各地...
· 石家庄各公证处地址联系电话
· 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诉讼指南
· 54名问题奶粉受害者起诉圣元 索...
· 商务部外资司关于下发《外商投资准...
· 机器、机械器具、电气设备及零件;...
· 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
· “美国和加拿大诉欧盟荷尔蒙牛肉案...
· 论国际海洋法法庭的管辖权
· 世界上比较有名的仲裁机构(Arb...
· 涉外商务律师加快与国际接轨的专题...
· 化学工业及相关类H.S代码
· 外贸中的“TT”,关于电汇“TT...
· 装箱单标准格式(PACKING ...
· 公司对外承担债务,应区分其法定代...
· 国际贸易理论
律师团队     更多>>
法律顾问网.涉外

法律顾问网.涉外
13930139603
赵丽娜律师

赵丽娜律师
13930139603
赵光律师15605513311--法律顾问网.涉外特邀环资能法律专家、碳交易师

赵光律师15605513311--法律顾问网.涉外特邀环资能法律专家、碳交易师
法律专家:杨学臣18686843658

法律专家:杨学臣18686843658
湖南长沙单晓岚律师

湖南长沙单晓岚律师
13975888466
医学专家颉彦华博士

医学专家颉彦华博士
精英律师团队






法律网站 政府网站 合作网站 友情链接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收费标准
Copyright 2010-2011 www.flguwen.com 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网 - 中国第一法律门户网站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电话:13930139603 13651281807 QQ:373036737 邮箱:373036737@qq.com
冀ICP备08100415号-2
点击这里和QQ聊天 法律咨询
点击这里和QQ聊天 网站客服
留言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热线:
13930139603
13651281807
律师助理:
13932197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