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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占用农用地公司个人均遭罚
出处:法律顾问网·涉外www.flguwen.com     时间:2009-01-06 17:44:00

  近日,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被告公司罚金20万元,判处被告人顾获余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万元。

    顾获余是上海某木业公司的负责人,2005年6月,顾在未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私自以公司名义租用了嘉定区某村35.15亩集体土地用于建造厂房。2006年1月,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部门在动态巡查时发现这一违法行为后,两次责其停止施工,但该公司在短暂停工后又继续施工。经有关部门测量、证实和检验,该公司非法占用土地系基本农田保护区,实测面积42.21亩。该农用地已遭严重毁坏,不能进行耕种。2006年4月,该公司在接受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部门调查时,供述了非法占用农用地的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后认为,该公司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农用地,改变被占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农用地大量毁坏;顾获余作为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考虑其有自首情节,且归案后能自愿认罪,可以从轻处罚。(梁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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