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网欢迎您访问!法律顾问网力图打造最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网站.涉外法律顾问\知识产权法律顾问\商务法律顾问 法律顾问、委托电话:13930139603,投稿、加盟、合作电话:13932197810 网站客服: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法律文书 | 在线咨询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关键字:

律师咨询电话13930139603

首 页 | 法治新闻 | 民法顾问 | 刑法顾问 | 普法常识 | 法律援助 | 社团顾问 | 商法顾问 | 律师动态 | 公益讼诉 | 执行顾问 | 经典案例 | 法律法规

国际贸易

知识产权

税收筹划

公司事务

土地房产

建筑工程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劳动争议


医疗纠纷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商法顾问 国际贸易 | 银行保险 | 证券期货 | 公司法律 | 司法鉴定 | 合同纠纷 | 网络法律 | 经济犯罪 | 知识产权 | 债权债务 | 房地产  
专利权  
男房东擅装摄像头偷窥女房客法院判精神抚慰金
出处:法律顾问网·涉外www.flguwen.com     时间:2009-01-13 11:27:00

     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法院宣判一起男房东安装摄像头偷窥女房客案,法院最终以房东的偷窥行为侵犯了房客的隐私权为由,判决房东赔偿房客2000元精神抚慰金。同时,法院以房东有精神病性障碍为由,判决驳回房客要求房东书面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

    2007年9月,女房客王某向男房东胡某租赁了一间房屋。同年12月,王某发现房内厨房、淋浴设施附近及走道等处安装了4个摄像头。王某立即向派出所报案。民警勘查后,发现4个摄像头均连接在胡某屋内的电视上。面对民警,胡某承认了自己的偷窥事实。为此,公安机关处以胡某7天行政拘留。事后,王某提起诉讼,要求胡某书面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

    案件审理中,胡某的代理人向法庭提出申请,要求对胡某的精神状态、民事行为能力及诉讼能力进行司法鉴定。鉴定结果显示,胡某患有“有待分类的精神病性障碍”,案发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诉讼中没有诉讼能力。

    法院审理后认为,胡某在2007年9月至12月期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因此其通过安装监控设备监视、偷窥王某活动的行为,侵害了王某的隐私权,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为此,法院认定原告王某要求被告胡某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诉讼请求于法有据,应予支持。对于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根据胡某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具体情节以及后果等因素,酌情确定为2000元。另外,鉴于被告胡某被鉴定为患有精神病性障碍,案件审理时没有诉讼能力,故原告王某要求其书面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缺乏相应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声明:本站所使用图片及文章如无注明本站原创均为网上转载而来,本站刊载内容以共享和研究为目的,如对刊载内容有异议,请联系本站站长。本站文章标有原创文章字样或者署名本站律师姓名者,转载时请务必注明出处和作者,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上一篇:私了之后伤势显现肇事一方仍得担责
下一篇:新车被撞坏他方担全责,奔驰车贬值部分赔不赔?
在线咨询

姓 名 * 电 话
类 别 邮 箱
内 容 *

联系我们
电话:13930139603 13651281807
QQ号:373036737
邮箱:373036737@qq.com
 
点击排行      
· 视频惊曝“摸奶门”职高女生在教室...
· Fields of Intell...
· 医疗纠纷发生后,向哪个法院起诉?...
· 外观设计专利产品制造与销售行为辨...
· 石家庄刑事律师:公安机关办理刑事...
· 河北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诉讼详解
· 公有领域素材再创造是否受著作权保...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与损害赔偿方略
· 非新产品方法专利侵权诉讼原告举证...
· 律师在线答疑:聚众斗殴致参加人重...
· 重庆因车祸引发群体事件 4辆警车...
· 用伟人头像宣传,有没有侵犯肖像权...
· 石家庄知识产权律师咨询:对百度进...
· 河北石家庄商标律师:“卡地亚”通...
· 苹果三星或在筹备中国之战:顾忌"...
· 保外就医的条件和程序
· 大同浑源县城建局长大肆贪污腐败 ...
· 企业专利常见的法律风险及防范对策
· 法律顾问网专利律师简介
·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
· iphone手机外观设计纠纷案开...
· [工伤赔偿]没有领取工商营业执照...
律师团队     更多>>
法律顾问网.涉外

法律顾问网.涉外
13930139603
赵丽娜律师

赵丽娜律师
13930139603
赵光律师15605513311--法律顾问网.涉外特邀环资能法律专家、碳交易师

赵光律师15605513311--法律顾问网.涉外特邀环资能法律专家、碳交易师
法律专家:杨学臣18686843658

法律专家:杨学臣18686843658
湖南长沙单晓岚律师

湖南长沙单晓岚律师
13975888466
医学专家颉彦华博士

医学专家颉彦华博士
精英律师团队






法律网站 政府网站 合作网站 友情链接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收费标准
Copyright 2010-2011 www.flguwen.com 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网 - 中国第一法律门户网站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电话:13930139603 13651281807 QQ:373036737 邮箱:373036737@qq.com
冀ICP备08100415号-2
点击这里和QQ聊天 法律咨询
点击这里和QQ聊天 网站客服
留言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热线:
13930139603
13651281807
律师助理:
13932197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