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网欢迎您访问!法律顾问网力图打造最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网站.涉外法律顾问\知识产权法律顾问\商务法律顾问 法律顾问、委托电话:13930139603,投稿、加盟、合作电话:13932197810 网站客服: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法律文书 | 在线咨询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关键字:

律师咨询电话13930139603

首 页 | 法治新闻 | 民法顾问 | 刑法顾问 | 普法常识 | 法律援助 | 社团顾问 | 商法顾问 | 律师动态 | 公益讼诉 | 执行顾问 | 经典案例 | 法律法规

国际贸易

知识产权

税收筹划

公司事务

土地房产

建筑工程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劳动争议


医疗纠纷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商法顾问 国际贸易 | 银行保险 | 证券期货 | 公司法律 | 司法鉴定 | 合同纠纷 | 网络法律 | 经济犯罪 | 知识产权 | 债权债务 | 房地产  
国际贸易  
[金融证券]“炒白银第一案”连本带利判赔原告16万
出处:法律顾问网·涉外www.flguwen.com     时间:2009/3/8 14:29:00

“炒白银第一案”连本带利判赔原告16万

 本报讯(记者 徐艳)将16万元交给在高档写字楼内办公的公司“炒白银”,3个月后只剩2.5万元,石将成先生认为是骗子公司进行虚拟交易,将他的钱鲸吞。去年,他将广东中人德锦经贸发展公司(以下简称中人公司)以及为他进行具体操作的操盘手宛倩告上越秀区法院,要求中人公司返还投资款及利息共165120元。日前,越秀法院对“炒白银第一案”进行宣判,判处中人公司返还石先生16万投资款及利息,双方签署的合同无效。对于法院的判决,被告庭后表示将上诉。

 原告:炒银血本无归

  石将成说,2007年9月底,经女同乡宛倩介绍,他将16万元交给中人公司“炒白银”,并约定自负盈亏。刚开始,宛倩每次都向他报喜,称今天赚了1000元,明天又赚了2000元。2007年12月20日,这家公司的副总经理杨鑫却突然打电话告诉石将成,他的16万已经血本无归。他去工商部门查询才知,中人公司根本没有炒黄金白银的资质,他认为中人公司为他进行的是虚拟交易,并没有真的炒白银,而是将钱吞了。

  在石将成奔波的过程中,中人公司法人代表孙文、老总卢泽明、副总杨鑫等人均逐渐“人间蒸发”,为他操盘的宛倩也一直没有露面,连开庭都没到庭。石将成得知,杨鑫已被警方抓获并取保候审,孙文和卢泽明被警方列为网上通缉犯。

  中人公司:印章不是我们盖的

  石将成认为,代理个人进行白银延期交收业务属于法律规定的特许业务,除要向主管机关申请并获批准外,还应向上海黄金交易所申请成为会员,但中人公司根本不具备这两个条件。经警方查实,中人公司经营白银业务的网站(中亚贵金属网)服务器在香港,不可能与上海黄金交易所的网络进行联网操作。事发后,该网站已无法进入。

  上月20日,此案在越秀区法院开庭审理。庭审中,中人公司的法定代表并未露面,其数月前委托的律师代为应诉。该律师认为,合同、定金收据上面的公章都是中人(亚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中人公司无关,中人公司只是将营业地点租给了这个号称在香港注册的中人(亚洲)。律师还称,杨鑫确为该公司工作人员,但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更没有替中人公司与石先生发展业务,至于失踪的宛倩,则根本不是中人公司的员工。

  判决:双方存在合同关系

  日前,越秀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虽然中人公司否认曾和石将成有过合同关系,但石将成的交易行为均发生在中人公司的经营场所内,中人公司工作人员杨鑫的供词也证实,她是代表公司与石将成开展投资业务。在中人公司不能证明中人(亚洲)公司确实存在的情况下,法院判定中人公司收取了石将成的投资款并与石将成存在合同关系。经法庭查证,中人公司并非上海黄金交易所的会员,其没有代理白银买卖的资格,因此双方签订的合同无效。该公司无法证明石将成的投资款确因实际交易而亏损,法庭据此判定中人公司须返还石先生的16万元投资金及利息。

  至于第二被告宛倩,法庭认为她是代表公司履行职务行为,其法律后果应由公司承担法律责任,不需要对16万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听到这一判决,石将成笑得很开心,被告代理律师表示不服判决,准备上诉,随后匆匆离开法院。石将成说,他欢迎对方上诉,让这件事的影响进一步扩大,让更多的人知道这件事,不再上当受骗。他希望受害者都去报警,他说,现在已经知道有四五个人受害,但是他们只是报了警,还没上法院,“他们都在看着我呢,这次我终于得了一个说法,站住了理”。他还说,中人公司换人换得很快,有些业务员其实并不知道公司是在骗人。

  小提示

  炒银资质除具备以下两个条件的公司外,市民跟其他声称可以帮助“炒金、炒银”的公司或者个人接触时,必须千万当心,核查其资质:

  ●代理个人进行黄金、白银延期交收业务属于法律规定的特许业务,必须向主管机关申请并获批准

  ●必须向上海黄金交易所申请成为会员


 


(声明:本站所使用图片及文章如无注明本站原创均为网上转载而来,本站刊载内容以共享和研究为目的,如对刊载内容有异议,请联系本站站长。本站文章标有原创文章字样或者署名本站律师姓名者,转载时请务必注明出处和作者,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上一篇:温家宝签署国务院令《旅行社条例》公布
下一篇:新刑法修正案:老鼠仓行为被列为严打对象
在线咨询

姓 名 * 电 话
类 别 邮 箱
内 容 *

联系我们
电话:13930139603 13651281807
QQ号:373036737
邮箱:373036737@qq.com
 
点击排行      
· 公安部原部长助理郑少东落马后曾试...
· 外贸法律英语讲义
· 中英文合同分享
· 河北涉外律师推荐:<如何理解和掌...
· BID FORM投标书
· 维尔京群岛国际商务公司法(离岸公...
· 石家庄各公证处地址联系电话
·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及各地...
· 54名问题奶粉受害者起诉圣元 索...
· 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诉讼指南
· 商务部外资司关于下发《外商投资准...
· 机器、机械器具、电气设备及零件;...
· 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
· “美国和加拿大诉欧盟荷尔蒙牛肉案...
· 论国际海洋法法庭的管辖权
· 世界上比较有名的仲裁机构(Arb...
· 涉外商务律师加快与国际接轨的专题...
· 外贸中的“TT”,关于电汇“TT...
· 装箱单标准格式(PACKING ...
· 公司对外承担债务,应区分其法定代...
· 国际贸易理论
· 涉外商务律师加快与国际接轨的专题...
律师团队     更多>>
法律顾问网.涉外

法律顾问网.涉外
13930139603
赵丽娜律师

赵丽娜律师
13930139603
赵光律师15605513311--法律顾问网.涉外特邀环资能法律专家、碳交易师

赵光律师15605513311--法律顾问网.涉外特邀环资能法律专家、碳交易师
法律专家:杨学臣18686843658

法律专家:杨学臣18686843658
湖南长沙单晓岚律师

湖南长沙单晓岚律师
13975888466
医学专家颉彦华博士

医学专家颉彦华博士
精英律师团队






法律网站 政府网站 合作网站 友情链接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收费标准
Copyright 2010-2011 www.flguwen.com 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网 - 中国第一法律门户网站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电话:13930139603 13651281807 QQ:373036737 邮箱:373036737@qq.com
冀ICP备08100415号-2
点击这里和QQ聊天 法律咨询
点击这里和QQ聊天 网站客服
留言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热线:
13930139603
13651281807
律师助理:
13932197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