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现行财产犯罪案件数额标准
一、现行有效、正式的司法解释 1、盗窃罪 (1)盗窃价值人民币8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2)盗窃价值人民币1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3)盗窃价值人民币5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2、抢劫罪 以1万元为数额巨大的起点。 3、敲诈勒索罪 (1)数额较大,以2千元为起点; (2)数额巨大,以2万元为起点。 4、个人诈骗罪 (1)数额较大,以3千元为起点; (2)数额巨大,以4万元为起点; (3)数额特别巨大,以20万元为起点。 5、集资诈骗罪 (1)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为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1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2)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为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2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6、贷款诈骗案 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7、票据诈骗罪 (1)个人进行票据诈骗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1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2)单位进行票据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3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1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8、信用证诈骗罪 (1)个人进行信用证诈骗在1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2)单位进行信用证诈骗在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2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9、保险诈骗罪 (1)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2)单位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2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1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10、挪用公款罪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挪用公款1万元为数额较大的起点。 (2)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以挪用公款5千元为追究刑事责任的数额起点。挪用公款5万元以上的,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情节严重”的情形之一。 11、职务侵占罪 侵占公司、企业财务1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1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12、挪用资金罪 挪用本单位资金2万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 为进行非法活动,挪用本单位资金1万元以上的,追究刑事责任。 13、商业贿赂罪 索取、收受贿赂数额较大的起点为1万元; (以上规定为正式,现行有效的司法解释) 二、另外,因无正式司法解释,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曾于1998年7月8日规定了部分刑事案件犯罪数额标准,在实践中可参照执行 1、抢夺罪 (1)市中院标准:数额较大以800元为起点;数额巨大以1万元为起点;数额特别巨大,以5万元为起点。 (2)省高院标准:抢夺公私财务800元以上为数额较大;1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5万元以上为数额特别巨大。 2、侵占罪 数额较大以1万元为起点; 数额巨大以5万元为起点。 3、故意毁坏财物罪 数额较大,以1000元为起点; 数额巨大,以3万元为起点。
(声明:本站所使用图片及文章如无注明本站原创均为网上转载而来,本站刊载内容以共享和研究为目的,如对刊载内容有异议,请联系本站站长。本站文章标有原创文章字样或者署名本站律师姓名者,转载时请务必注明出处和作者,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