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报数据侵吞国家资金 遂川一村委会主任获刑
作者: 郭冬根
国法院网讯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虚报水稻种植面积、虚报退耕还林面积、虚报低保户名单以骗取国家资金进行私分。7月27日,江西省遂川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赖星贤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2004年以来被告人赖星贤在遂川县某村任职期间,经与时任村党支部书记、会计商议后,利用上报水稻种植户国家粮食专项补贴资金、低保户名单、退耕还林面积的职务便利,虚报水稻种植面积骗取国家粮食补贴资金、虚报低保户名单骗取农村低保金,虚报退耕还林面积骗取退耕还林资金45362.23元进行私分,被告人赖星贤个人分得公款12541.50元。案发后被告人赖星贤到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投案,如实供述了其主要犯罪事实,并已退清赃款。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赖星贤身为村基层组织人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协助镇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共同侵吞、骗取公款合计人民币45362.23元,个人分得12541.50元,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公诉机关指控其罪名成立。被告人赖星贤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赖星贤主动退清了赃款,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赖星贤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依法可对其宣告缓刑。
(声明:本站所使用图片及文章如无注明本站原创均为网上转载而来,本站刊载内容以共享和研究为目的,如对刊载内容有异议,请联系本站站长。本站文章标有原创文章字样或者署名本站律师姓名者,转载时请务必注明出处和作者,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