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网欢迎您访问!法律顾问网力图打造最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网站.涉外法律顾问\知识产权法律顾问\商务法律顾问 法律顾问、委托电话:13930139603,投稿、加盟、合作电话:13932197810 网站客服: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法律文书 | 在线咨询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关键字:

律师咨询电话13930139603

首 页 | 法治新闻 | 民法顾问 | 刑法顾问 | 普法常识 | 法律援助 | 社团顾问 | 商法顾问 | 律师动态 | 公益讼诉 | 执行顾问 | 经典案例 | 法律法规

国际贸易

知识产权

税收筹划

公司事务

土地房产

建筑工程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劳动争议


医疗纠纷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商法顾问 国际贸易 | 银行保险 | 证券期货 | 公司法律 | 司法鉴定 | 合同纠纷 | 网络法律 | 经济犯罪 | 知识产权 | 债权债务 | 房地产  
国际贸易  
“神州数码”被认定为驰名商标 侵权者赔偿两万
出处:法律顾问网·涉外www.flguwen.com     时间:2009-11-09 11:19:00

“神州数码”被认定为驰名商标 侵权者赔偿两万
作者: 石必胜 吴园妹   

     中国法院网讯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对其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驰名商标认定司法解释出台前受理的原告神州数码(中国)有限公司诉北京神州通才国际教育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案作出判决,以“神州数码”已属驰名商标为由,判决被告跨类使用该商标构成侵犯“神州数码”商标权,并判决被告赔偿经济损失。

    原告神州数码(中国)有限公司诉称:原告2000年4月成立后,一直使用“神州数码”商标进行经营,业务发展迅猛,已经成为国内最大的整合IT服务提供商,并于2004年获准在第9类计算机商品上注册该商标。

    原告认为,涉案商标经过多年连续使用,并进行了大量宣传,已经具有很高知名度,构成驰名商标。2008年,原告发现被告未经许可在计算机软件培训服务中使用该商标。虽然涉案商标核定使用范围为第9类计算机商品,被告提供的计算机培训服务属于第41类,但在原告商标已成具有较高知名度的情况下,被告的商标使用行为也会导致相关公众的混淆,构成侵犯商标权。原告诉请法院对原告的商标进行跨类保护,判令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和合理开支共计10万元。

    被告北京神州通才国际教育技术发展有限公司辩称:涉案商标2004年才核准注册,且该商标所涉商品使用范围有相当的局限性,涉案商标并非驰名商标。被告与原告的关联公司有合作关系,使用该商标有合法授权,并不侵权。原告主张侵权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请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主张其获得了商标使用许可,证据不足,应不予采信。原告自使用涉案商标以来,为涉案商标的宣传投入了大量的广告费用,长期、持续、广泛宣传、使用涉案商标,使标注涉案商标的商品有较大销量。涉案商标取得了良好的市场声誉,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已经成为在中国境内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的商标。因此对原告要求认定涉案商标为驰名商标的请求,应予以支持。被告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上使用他人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损害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的,构成对驰名商标权利人的商标专用权的侵犯,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最后,法院判决被告承担停止侵权、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2万元。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驰名商标认定的相关司法解释,自2009年1月起,只有符合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的中级人民法院才有权审理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的民事纠纷案件,但本案于2008年就已经诉至具有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的海淀法院。海淀法院按照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规定履行了报批手续和审核程序后,依法对本案作出了判决。

    判决后,被告未提起上诉,该案判决已生效。


(声明:本站所使用图片及文章如无注明本站原创均为网上转载而来,本站刊载内容以共享和研究为目的,如对刊载内容有异议,请联系本站站长。本站文章标有原创文章字样或者署名本站律师姓名者,转载时请务必注明出处和作者,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上一篇:煤矿转让不免责 口头协议获支持
下一篇:未经许可播放《非诚勿扰》 “悠视网”被判赔15万
在线咨询

姓 名 * 电 话
类 别 邮 箱
内 容 *

联系我们
电话:13930139603 13651281807
QQ号:373036737
邮箱:373036737@qq.com
 
点击排行      
· 外贸法律英语讲义
· 中英文合同分享
· 河北涉外律师推荐:<如何理解和掌...
· BID FORM投标书
· 维尔京群岛国际商务公司法(离岸公...
· 石家庄各公证处地址联系电话
·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及各地...
· 54名问题奶粉受害者起诉圣元 索...
· 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
· 化学工业及相关类H.S代码
· 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诉讼指南
· 机器、机械器具、电气设备及零件;...
· “美国和加拿大诉欧盟荷尔蒙牛肉案...
· 论国际海洋法法庭的管辖权
· 商务部外资司关于下发《外商投资准...
· 涉外商务律师加快与国际接轨的专题...
· 世界上比较有名的仲裁机构(Arb...
· 外贸中的“TT”,关于电汇“TT...
· 涉外商务律师加快与国际接轨的专题...
· 公司对外承担债务,应区分其法定代...
· 装箱单标准格式(PACKING ...
· 国际贸易理论
律师团队     更多>>
法律顾问网.涉外

法律顾问网.涉外
13930139603
赵丽娜律师

赵丽娜律师
13930139603
赵光律师15605513311--法律顾问网.涉外特邀环资能法律专家、碳交易师

赵光律师15605513311--法律顾问网.涉外特邀环资能法律专家、碳交易师
法律专家:杨学臣18686843658

法律专家:杨学臣18686843658
湖南长沙单晓岚律师

湖南长沙单晓岚律师
13975888466
医学专家颉彦华博士

医学专家颉彦华博士
精英律师团队






法律网站 政府网站 合作网站 友情链接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收费标准
Copyright 2010-2011 www.flguwen.com 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网 - 中国第一法律门户网站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电话:13930139603 13651281807 QQ:373036737 邮箱:373036737@qq.com
冀ICP备08100415号-2
点击这里和QQ聊天 法律咨询
点击这里和QQ聊天 网站客服
留言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热线:
13930139603
13651281807
律师助理:
13932197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