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某大学的博士殷先生为了给父亲治疗足跟骨刺,在马先生的淘宝网店购买了一台足浴器,后因足浴器出现质量问题,且殷先生发现马先生的店并非向他自己所说的对产品是“北京独家总代理”,遂要求马先生退货并要求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对马先生做出处罚。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殷先生将马先生和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一并告上法院。今天上午,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殷先生起诉称,他在马先生的淘宝网店为父亲购买了一台足浴器,因足浴器质量出现问题,且他发现马先生的店并非如马先生所称对产品是“北京独家总代理”。殷先生要求马先生退货并要求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对马先生做出处罚,但未得到支持。而马先生将其淘宝网店原本的“北京独家总代理”字句改为了“北京授权经销”。后殷先生又多次向淘宝网申诉均无结果。至今,殷先生也没有收到返修的足浴器或退款。
殷先生认为,马先生作为网店经营者,毫无诚信,蓄意欺骗,而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在处理自己的投诉问题上显失公平,最终导致自己钱物两失。因此,殷先生将马先生和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均诉至法院,要求马先生退回他购买足浴器的费用及快递费共计227元,并赔偿自己2270元,要求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做出书面致歉,并赔偿自己22700元。
法庭审理过程中,被告马先生辩称,殷先生的足浴器确实是在自己的网店中购买,质量也确实出现过问题,他愿意退还殷先生足浴器的费用及快递费共计227元,但不同意赔偿殷先生。马先生称厂家最初给他出具的是经销商的委托书,今年3月份,他又拿到了总代理的委托书。
被告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称自己不是适格的被告,浙江淘宝公司是真正负责管理网站的公司,被告公司只是为浙江淘宝公司提供软件开发,网站的日常管理都是由浙江淘宝公司负责,浙江淘宝公司有经营网站应有的ICP证,而被告公司没有。
对于二被告的答辩意见,殷先生并不认可。殷先生称他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的备案管理系统查询到淘宝网的域名是属于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的。在淘宝网站上看不到有关浙江淘宝公司的信息,因此,殷先生认为他起诉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是没有问题的。殷先生称马先生在销售过程中存在欺骗行为,且销售的足浴器质量有问题,因此坚持要求马先生给予赔偿。
此案没有当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