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案中的诉讼中止
在商标侵权案件中,被告往往在被起诉后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商评委)要求撤销原告的注册商标以对抗原告的侵权诉讼,如果商评委受理了被告的撤销申请而启动商标评功审程序,法院是否应中止正在进行的民事诉讼就成了困扰司法实践的难题。民事诉讼是否中止问题本质上就是商标权人和公众之间的利益平衡问题。
司法实践中做法不一
在司法实践中有两种不同的做法。第一种做法是中止诉讼;第二种做法是继续审理,不中止诉讼。之所以不同法院出现不同的做法是因为对此问题目前尚未有明确的法律、行政法规及司法解释加以规定。对此,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蒋志培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一文中指出:“在审判商标权纠纷案件中还有许多法律适用的新问题未作解释,比如在先权利的问题,因商标授权行政程序可能造成民事纠纷案件诉讼中止等,还要在实践中总结经验、调查研究,留待今后的法律适用实践中不断总结、解决。”
(声明:本站所使用图片及文章如无注明本站原创均为网上转载而来,本站刊载内容以共享和研究为目的,如对刊载内容有异议,请联系本站站长。本站文章标有原创文章字样或者署名本站律师姓名者,转载时请务必注明出处和作者,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