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营企业分利、股息收入纳税表
(一)文书的基本知识
联营企业分利、股息收入纳税表是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之三。
(二)文书的主要内容及制作要求
1.文书的主要内容
联营企业分利、股息收入纳税表的主要内容有企业编码;申报期;项目名称;分回利润;换算应纳税所得额;应纳所得税额;税收扣除额;应补所得税额等。
2.文书的制作要求
联营企业分利部分纳税人填写分回利润额、换算应纳税所得额、应纳所得税额、税收扣除额、应补所得税额。纳税人还应填写作为投资方从不同地方的联营企业分回的利润,按不同联营企业的税率填写分回利润额、换算应纳税所得额、应纳所得税额、税收扣除额、应补所得税额,以及各自合计数。现以联营企业分利项目加以说明。
第一,分回利润栏,填写投资方从联营企业分回的已在联营企业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统一规定免予补税的不填。
第二,换算应纳税所得额税,填写根据分回税后利润,按税法规定换算的应纳税所得额。其换算公式为:来源于联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投资方分回利润÷(1-联营企业所得税税率)。
第三,应纳所得税额栏,填写投资方从联营企业分回利润按投资方适用税率应缴的所得税额。计算公式:应纳所得税额=来源于联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投资方适用税率。
第四,税收扣除额,填写联营企业一方在联营企业实际缴纳的所得税额。计算公式:税收扣除额=来源于联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X联营企业所得税税率。
第五,应补所得税额,填写投资方从联营企业分回利润,按投资方适用税率应补缴的所得税额。计算公式:应补所得税额=应纳所得税额—税收扣除额。
表中税收扣除额、应补所得税额是税务机关按上述规定审核后的数字。
(三)格式
联营企业分利、股息收入纳税表
企业编码: 申报期: 年 月 日至 月 日 金额单位:元
项 目 |
分回利润 |
换算应纳
税所得额 |
应纳所
得税额 |
税收扣
除额 |
应补所
得税额 |
一、联营企业分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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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联营企业(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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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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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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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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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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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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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息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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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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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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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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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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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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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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