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网欢迎您访问!法律顾问网力图打造最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网站.涉外法律顾问\知识产权法律顾问\商务法律顾问 法律顾问、委托电话:13930139603,投稿、加盟、合作电话:13932197810 网站客服: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法律文书 | 在线咨询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关键字:

律师咨询电话13930139603

首 页 | 法治新闻 | 民法顾问 | 刑法顾问 | 普法常识 | 法律援助 | 社团顾问 | 商法顾问 | 律师动态 | 公益讼诉 | 执行顾问 | 经典案例 | 法律法规

国际贸易

知识产权

税收筹划

公司事务

土地房产

建筑工程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劳动争议


医疗纠纷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民法顾问 婚姻家庭 | 劳动争议 | 损害赔偿 | 医疗纠纷 | 消费者维权 | 涉外和基本理论  
交通事故  
营运车辆停运损失如何计算?
作者:石家庄赵丽娜律师编辑   出处:法律顾问网·涉外www.flguwen.com     时间:2011/4/2 10:34:00

营运车辆停运损失价格鉴定初探在近几年的价格鉴证工作中,经常受理营运车辆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停运损失价格鉴定。在操作中,我们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委托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市场调查情况进行停运损失的核算,现将我们具体做法简单介绍如下:
  一、营运车辆停运损失的概念
  车辆停运损失费,是指营运车辆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发生车辆的损害,被损车辆在修复期间,受害人因无法进行正常的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而造成经济收人的减少,或日停运损失,由相关事故责任人对该损失进行的赔偿。
  二、有关停运损失法规
  1999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规定: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三、停运损失的计算
  《山东省价格鉴证操作规范》第六章6.4条第14项指出:生产经营损失,一般根据正常生产经营情况下平均实际收入和停产、停业期间的实际收入进行计算。实际收入应为正常业务收入扣减可变成本后的余额,不扣除税金。
  成本是由可变成本和不变成本组成。不变成本包括税费、保险、运输管理费、客货运输附加费、工商管理费等;可变成本包括司机工资、燃油费、过路过桥费等。这就是说:每日纯收入=每日营业额-每日不变成本-每日可变成本。停运直接导致每日营业额和每日可变成本归零,但是原来每日营业额中支付的不变成本照常交纳,所以在计算停运损失时,不变成本是应该考虑在内的。
  计算每日停运损失的公式为:
  每日停运损失=每日平均纯收入+每日不变成本
  四、案件举例
  某法院委托价格认证中心,2009年3月1日鲁RT00**千里马出租车与鲁R88***面包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出租车2009年3月1日至2009年3月5日停运,要求鉴定该出租车的停运损失,委托方提供了行驶证、各种保险、规费等证明材料。
  根据委托方提供的证明材料和市场调查,每日营业额不变成本包括:
  1、保险
  道路客运承运人险325元/年
  机动车事故责任强制险1800元/年
  机动车险5230元/年
  2、规费3000元/年
  3、交通局每年三次二级维护120元/次×3次=360元
  4、车辆年审300元/年
  5、春运维护120元/年
  6、营运证年审100元/年
  7、计价器年审100元/年
  每日不变成本=11335元÷365天=31元
  由于交通事故导致了车辆的停运,如果不停运,经调查出租车每日平均可以得到纯收入120元,停运后,不仅每日得不到120元,反而自掏腰包去支付每日31费用,所以停运导致出租车每日损失151元。
  鉴定停运损失价格=(120元+31元)×5天=755元


(声明:本站所使用图片及文章如无注明本站原创均为网上转载而来,本站刊载内容以共享和研究为目的,如对刊载内容有异议,请联系本站站长。本站文章标有原创文章字样或者署名本站律师姓名者,转载时请务必注明出处和作者,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上一篇:怎样被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
下一篇:《侵权责任法》实施后,被扶养人生活费如何计算?
在线咨询

姓 名 * 电 话
类 别 邮 箱
内 容 *

联系我们
电话:13930139603 13651281807
QQ号:373036737
邮箱:373036737@qq.com
 
点击排行      
· 石家庄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交通事故...
· 2014年度河北省道路交通事故人...
· 十类交通事故纠纷最高院最新裁判规...
· 交通事故连带责任赔偿的情形汇总
· 交通事故营养费如何主张?
· 交通事故后车辆减损价值如何赔偿?
· 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标准如何确定?
· 出借未投保交强险车辆 车主交强险...
· 河北省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
·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 商业保险代位赔...
· 【推荐】交通事故案件中商业险中的...
· 出借未续保交强险车辆车主承担连带...
· 【推荐】如何办理诉前财产保全
· 交通肇事罪责任体系图示
· 营运车辆停运损失如何计算?
· 机动车学员考试中受伤的责任承担
· 最高人民法院答复:超过交强险限额...
· 出租车司机被害车主应承担赔偿责任...
· 《侵权责任法》实施后,被扶养人生...
· 交通事故营养费如何主张?
· 怎样被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
· 醉酒人命丧高速路,高速路管理方被...
律师团队     更多>>
法律顾问网.涉外

法律顾问网.涉外
13930139603
赵丽娜律师

赵丽娜律师
13930139603
赵光律师15605513311--法律顾问网.涉外特邀环资能法律专家、碳交易师

赵光律师15605513311--法律顾问网.涉外特邀环资能法律专家、碳交易师
法律专家:杨学臣18686843658

法律专家:杨学臣18686843658
湖南长沙单晓岚律师

湖南长沙单晓岚律师
13975888466
医学专家颉彦华博士

医学专家颉彦华博士
精英律师团队






法律网站 政府网站 合作网站 友情链接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收费标准
Copyright 2010-2011 www.flguwen.com 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网 - 中国第一法律门户网站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电话:13930139603 13651281807 QQ:373036737 邮箱:373036737@qq.com
冀ICP备08100415号-2
点击这里和QQ聊天 法律咨询
点击这里和QQ聊天 网站客服
留言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热线:
13930139603
13651281807
律师助理:
13932197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