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筑法》实施后,主动前来办理参保手续的施工企业络绎不绝,仅7月上旬,就有8个基建项目为农民工参保,参保人数达1600人。这是记者近日从市工伤保险管理服务处获得的信息。
据了解,今年来,为配合《社会保险法》实施,《建筑法》也做了相应修改,明确规定了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的法定义务。从今年7月起,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市工伤保险处负责人介绍,《建筑法》修订前,事故频发的建筑行业中,工伤保险的参保扩面工作遇到了较大阻力,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参保一直是工伤保险工作的一个难点。究其原因,是由于原《建筑法》要求建筑企业强制购买商业保险的相关规定与《工伤保险条例》要求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规定产生了冲突。
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对《建筑法》进行了修订,从2011年7月1日起实施,新修订的《建筑法》第四十八条明确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表明工伤保险成为建筑行业的强制保险,新修订的《建筑法》将为保护建筑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市工伤保险处基金征缴科欧智勇科长介绍,原来岳阳市建筑工程项目工伤保险参保基本上要靠征缴人员上门宣传促缴,主动上门为农民工参保的建筑企业越来越多。
谈到新政策的调整,建筑商同样掩饰不住内心的喜悦。在市工伤保险处服务大厅里,前来办理建筑项目参保的某建筑公司老板肖总坦言,“原来我们承建的项目一开工,意外险和工伤保险都要缴,实在承受不起,如今政策改了,除工伤保险必须参加外,意外险可由我们自己选择,负担也减轻了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