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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额计价与清单计价两种计价模式的比较
作者:石家庄赵丽娜律师编辑   出处:法律顾问网·涉外www.flguwen.com     时间:2011-09-19 16:27:52

两种计价模式的比较  

内容

定额计价

清单计价

项目设置

《综合定额》的项目一般是按施工工序、工艺进行设置的,定额项目包括的工程内容一般是单一的。

工程量清单项目的设置是以一个“综合实体”考虑的,“综合项目”一般包括多个子目工程内容。

定价

原则

按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定额中的基价计价。

按照清单的要求,企业自主报价,反映的是市场决定价格。

计价价款构成

定额计价价款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利润、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而分部分项工程费中的子目基价是指为完成《综合定额》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子目基价是综合定额价,它没有反映企业的真正水平和没有考虑风险的因素。

工程量清单计价价款是指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即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完成每分项工程所含全部工程内容的费用;完成每项工程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规费、税金除外);工程量清单中没有体现的,施工中又必须发生的工程内容所需的费用;考虑风险因素而增加的费用。

单价

构成

定额计价采用定额子目基价,定额子目基价只包括定额编制时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并不包括利润和各种风险因素带来的影响。

工程量清单采用综合单价。综合单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和利润,且各项费用均由投标人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和考虑各种风险因素自行编制。

价差

调整

按工程承发包双方约定的价格与定额价对比,调整价差。

按工程承发包双方约定的价格直接计算,除招标文件规定外,不存在价差调整的问题。

计价

过程

招标方只负责编写招标文件,不设置工程项目内容,也不计算工程量。工程计价的子目和相应的工程量是由投标方根据设计文件确定。项目设置、工程量计算、工程计价等工作在一个阶段内完成。

招标方必须设置清单项目并计算清单工程量,同时在清单中对清单项目的特征和包括的工程内容必须清晰、完整地告诉投标人,以便投标人报价。故清单计价模式由两个阶段组成:

1.由招标方编制工程量清单

2.投标方拿到工程量清单后根据清单报价

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

定额计价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按《综合定额》标准计算,《综合定额》标准是按社会平均水平编制的。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由投标人根据企业的自身情况或《企业定额》自定。它真正反映企业的自身水平。

工程量计算规则

按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按清单工程量计算规则。

计价

方法

根据施工工序计价,即将相同施工工序的工程量相加汇总,选套定额,计算出一个子项的定额分部分项工程费,每一个项目独立计价。

按一个综合实体计价,即子项目随主体项目计价,由于主体项目与组合项目是不同的施工工序,所以往往要计算多个子项才能完成一个清单项目的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每一个项目组合计价。

价格表

现形式

只表示工程总价,分部分项工程费不具有单独存在的意义。

主要为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是投标、评标、结算的依据,单价一般不调整。

适用

范围

编审标底,设计概算,工程造价鉴定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和需招标的小型工程。

工程

风险

工程量由投标人计算和确定,价差一般可调整,故投标人一般只承担工程量计算风险。不承担材料价格风险。

招标人编制工程量清单,计算工程量,数量不准会被投标人发现并利用,招标人要承担差量的风险。投标人报价应考虑多种因素,由于单价通常不调整。故投标人要承担组成价格的全部因素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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