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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知识产权实务论坛(开幕式)
作者:湖南长沙单晓岚律师供稿   出处:法律顾问网·涉外www.flguwen.com     时间:2011/12/4 21:03:02

时间:2011年11月19日上午
地点:湖南长沙世纪金源大饭店
主题:中国知识产权实务论坛(开幕式)
   
嘉宾: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蒋敏
    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秘书长、最高人民法院理论研究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所长罗东川
    国家版权局法规司司长王自强
    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刘春田
    湖南省司法厅副厅长万传友
    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知识产权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秘书长、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金克胜
    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副秘书长马秀山
    湖南省知识产权局副局长邹民生
    湖南省律师协会会长戴志坚
   
    主持人:(王永红)
    主持人:尊敬的各位代表、女士们、先生们、朋友们,今天,在十一月的楚汉名城长沙,在秀美的三江交汇之处世纪金源大饭店,来自全国各地的法官、学者、行政官员及律师们齐聚一堂,共同举办中国知识产权实务论坛。
    这次论坛来之不易,它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以及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深入合作的结晶,它的诞生表示我国知识产权实务界,无论是法官、律师还是行政官员,都迫切需要相互了解、相互学习、相互支持,都迫切需要有一个平等、开放的交流平台,共同研究知识产权实务问题,共同推动我国知识产权实务工作快速发展。
    所以说,这次论坛是我国知识产权实务界的一场盛会,是一场充分体现合作精神的盛会,是一场充满创新梦想的盛会,更是一场推动我国知识产权实务发展的盛会。值此盛会召开之际,我谨代表论坛组委会对各位的光临表示热烈的欢迎,对全国各地为此论坛付出共同努力的同仁表示衷心的感谢。
    这次盛会的成功召开,要完全归功于今天在主席台上就座的各位领导的鼎力支持。为此,请容许我向大家介绍出席本次论坛的各位领导,他们是: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蒋敏先生;
    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秘书长、最高人民法院理论研究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所长,罗东川先生;
    国家版权局法规司司长,王自强先生;
    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刘春田先生;
    湖南省司法厅副厅长,万传友先生;
    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知识产权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秘书长,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金克胜 先生;
    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副秘书长,马秀山先生;
    湖南省知识产权局副局长,邹民生先生;
    湖南省律师协会会长,戴志坚先生。
    谢谢各位领导牺牲周末的宝贵休息时间,拨冗出席今天的开幕式。下面,有请湖南省律师协会会长 戴志坚 先生致欢迎辞。
    戴志坚:各位来宾,先生们,女士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各位来到长沙,参加中国知识产权实务论坛,我多数湖南省律师协会对出席会议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问候。长沙是国家首批历史文化名城,国家级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之一,国家级两化融合试验区之一,国家的重要开发区,中国的交通枢纽,长沙是中国西部地区,最具竞争力的城市,是我国南方重要的中心城市。岳麓山下的岳麓书院是中国四大书院之一,存在着厚重的湖湘文化,见证了中国民主革命的历程,有楚汉之乡的长沙,一直影响着中国近代历史的进程。今天美丽的古城又迎来了中国知识产权的法律界和理论界的朋友,你们共同探讨交流中国知识产权实务理论,我们相信这次的论坛通过各位的交流和分享,共同探讨知识产权保护和发展之略,会为我们带来理论的探讨和实务的创新,将为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和研究,促进知识产权的保护和推进,推进知识产权的创新和发展,为促进我国经济平稳,快速发展,建设创新型国家作出更大的贡献,我们祝愿各位嘉宾在此次论坛中增进交流,收获友谊,衷心的感谢各位远道而来,做客长沙,衷心的祝愿各位在长沙工作休闲两不误,最后祝本次论坛取得圆满成功,谢谢大家。  
   
    主持人:谢谢,湖南省律师协会的热情接待,谢谢戴会长。下面,有请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秘书长、最高人民法院理论研究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所长,罗东川先生致开幕辞。
   
    罗东川: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各位代表,大家上午好。今天我们相聚在楚汉名城长沙,参加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中国知识产权产权研究会主办的中国知识产权实务论坛,这次论坛是知识产权理论界与实务界共同推进我国知识产权事业不断向前发展的重要活动,最高法院张云(音)副院长,最高法院民三庭都非常重视本次论坛,所以在此我也代表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向今天到会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表示热烈的欢迎,向为会议付出辛勤劳动的工作人员表示诚挚的谢意。
    首先向大家简要的介绍一下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的基本情况,追究审判理论研究会原名是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是一个法院从事理论研究的法学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组成的全国性法学学术团体。2007年11月25日成立至今,本月初按照中国法学会工作的统一部署,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暨2011年理论研讨会在南京举行,会议是选举了最高法院党委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沈得勇(音)为会长,张军(音)副院长和万和向(音)副院长为常务副会长,还有一些专家学者担任副会长。经中国法学会批准,民政部正式批准后,将成为一级法学社团,根据发展需要,依托地方法院成立了知识产权审判理论研究会在内的13个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研讨活动,有力的推进了审判理论研究和发展。他的发展和壮大离不开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参与,中国知识产权学院等协会院校以各专业委员会这些年采取共同举办研讨会,联合公关重大课题等各种方式进行一些理论研究工作,极大的丰富了理论研究体系,使之成为中国法学研究领域的一支生力军。
    下面我就知识产权的理论与实务研究工作谈几点看法。
    一,新时期知识产权理论和实务研究要坚持服务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十二五”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科技进步和创新是加快转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支撑,确保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取得实质性进步的基本要求。科技进步和创新与知识产权的完善为保障,世界知识产权的报告变化中的创新面貌指出,以知识产权为基础的知识市场处在上升中,企业能够实现专业化,使他们得以提升创新力和效率,同时对哪些知识进行保护,以发挥最大学习作用,这是一个关键因素。在知识经济时代如何发挥知识产权的作用,服务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将面临很多的新情况,新问题,在创新方面的激励和创新活动,贯穿于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和运用的全过程。
    二,在新时期知识产权的理论和社会的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创造出更多无愧于历史,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优秀作品,是知识产权繁荣的标志,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专门强调要加大知识产权的保护,依法惩处侵权行为,维护著作权的合法权益,无论是印刷,广告,演艺等传统文化产业,还是文化创意,移动多媒体,动漫等新兴产业的发展,都需要著作全法等知识产权为其保驾护航,如何立足新型文化,建设和谐文化,激发文化创造的活力,提高文化产品质量,发挥文化引领风尚,推动发展的作用,是知识产权理论和实务研究面对的新问题,我们要更加注重文化产品创作和文化产业发展中的教育和引导作用,要贯穿社会大繁荣大发展当中。
    三,在新时期,知识产权理论和实务研究要确保知识产权法律正确的实施。改革开放以来,知识产权理论和实务工作者对知识产权法律的完善做了卓有成效的工作,近年来商标法,反垄断法等为主体的基本体系已经形成。在实施中,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实施当中将不断面临新的问题和困难,始终是知识产权研究的重点。以去年以来国务院组织开展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为例,也暴露了一些问题,刑事保护中非法经营罪等的适用标准问题,只有仅仅围绕如何知识产权制度的正确实施,才能充分发挥他的推动作用,充分体现知识产权对我国文化繁荣,社会管理的促进作用。
    四,在新时期,知识产权理论和实务的研究要重视对高素质人才的培养。2009年6月颁发了知识产权的纲要,今年9月20日,刚刚公布的知识产权的数据表明,在2009年我国发明专利申请数量居第三名,与此同时人民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的数量逐年上升。理论功底扎实的实务研究人才,是知识产权制度发展和完善的中坚力量,无论是司法实务界都应该注重和培养人才,为知识产权理论和实务研究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五,在新时期要充分发挥法律共同体在国家经济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我们参会的代表都是经过了一些教育,来从事我们的法制事业。虽然我们选择了不同的职业,我们都必须清醒的认识到形成法律共同体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国国家的必然选择,也是走向成熟的标志。30多年来中国知识产权保护走过的道路凝聚了全国专门同时知识产权理论研究和实务操作的法律职业人的劳动和智慧,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共同体的力量来共同推进他的实现,是我们的使命,我们以法律知识为背景,只有法律职业共同体加强交流与合作,形成稳定的专业化体系和维护公平正义的理念,才能使遵守法律,才能真正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宏伟蓝图,最后祝会议圆满成功,谢谢大家。
   
    主持人:这次论坛的召开,离不开罗主任的正确领导。谢谢罗主任的精彩致辞。下面有请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副秘书长 马秀山先生致辞。
   
    马秀山:尊敬的各位领导,嘉宾,各位代表,作为中国知识产权实务论坛的主办方之一,我代表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对论坛的召开表示祝贺,向与会代表表示欢迎。
    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主管的学术性和公益性的社团组织,中国知识产权产权研究会关注知识产权的理论研究和实务发展,下设的专利委员会,开展相关课题研究,出版各行业专利技术现状及其发展的现状报告已经近十年,在业界和社会上取得了相当的反响,我们将持之以恒的坚持学习。我国的知识产权实务为知识产权的理论研究提供了丰富的命题,也提出了更多的要求,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愿意和相关的单位一道为知识产权的发展作出自己的贡献。
    知识产权业内人士有认为知识产权特别是专利,依托于创新,成长于法律,活跃于经济,见效于市场,由此可以看到,没有法律的支持,知识产权尤其是专利难以充分发展和成长,没有法律的繁荣发展也没有专利事业的兴旺发达,专利事业发达与否在于企业,而法律繁荣的重要标志是律师职业的繁荣,我国的律师队伍是建设法制国家的重要力量。毛泽东同志指出,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是决定的因素,我国法制国家建设的重要标志是律师职业队伍的繁荣,而就律师融入专利领域是探索中国专利和知识产权实务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使法律和技术相结合,乔布斯说,专注和简单是我的意志,简单及复杂不难做到,一旦做到便可以创造奇迹。只要专注某一事业,就能做出令自己吃惊的成绩,世界上最难的事是复杂简单化,而最容易的则是使简单复杂化。融会贯通,一个是美国法官审理专利案件的看法,上个世纪80年代两位美国法官就专利审判进行演讲,当时在座的有人提问,这两位法官是否拥有技术背景。他说我们没有技术背景,他说我们进行专利审判,有包括团队在内的团队支持,当然我们为此也付出代价,你看我这位同事,自从他审理这类案件以来,头发就变成花白了。
    我们发明人在申请专利时,上个世纪,我们参加团队的事情,为发明人解疑答惑。我们有一个通俗的例子,我们说电话是从无到有的,是发明专利,但是原始电视送话机和听话器是分开的,但是有人聪明,把它结合在一起,方便接听电话,这就是一种技术背景。
    故事可能是一个最好的说服依据,如果你要说服你的合作者,最好是一种细节化的,讲故事的方式传递你的信息,故事是传播中最自然的一种方式,也是最有说服力的一种。
    把讲故事的能力运用到商业里,我们的论坛是在毛主席的家乡举行,读书是学习,而且是更重要的学习,只要有心,只要善于学习,从战争学习战争是我们的主要方法,让我们在战斗里成长,共同在知识产权的探索和发展而努力奋斗,谢谢大家。
   
    主持人:马秘书长为推动本次论坛的各项工作,也付出很多的心血。感谢马秘书长。下面有请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 蒋敏先生致辞。
   
    蒋敏:尊敬的各位嘉宾,知识产权界的学者,法官,和律师朋友们大家早上好。非常高兴能够出席在我们楚文明的发源地长沙举行的中国知识产权实务论坛,我谨代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对各位的到来表示诚挚的谢意,也对各位同仁表示衷心的问候。
    我们知识产权的专业委员会,在中国的律师界在中国的知识产权界,为中国的知识产权,为中国的创新,为中国经济的发展,作出了他们一份应有的贡献。今天知识产权的实务论坛的召开,在会同其他相关研究机构,相关的政府部门所举行的这样一个会议,我相信也印证了中国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在律师这个行业里面所得到的体现和发展。
    大家都知道去年,我们国家的国民生产总值,也就是GDP超过了日本,第一次超越日本,成为世界的第二大经济体,应该来讲,中国要想在21世纪,我们必须完成从中国制造到中国创造,因为我们如果没有中国创造,就不可能有我们经济的持续发展,就不可能为我们的未来带来更美好的经济和生活发展。但是大家知道要想创新离不开智慧的产权,如果让智慧产权得到有效的保护,离不开今天在座的各位学者,法官和各位律师。中国的经济如此高速发展我们同样看到,但是同样看到知识产权的重要,尤其是保护的重要,因为没有保护就不可能也发展。今年的7月23号,我们温州动车事故,这么快的出现在全球动车也好,高铁也好,行车旅程变成第一的时候,我相信我们知识产权的保护,我们知识的进步,技术的进步变得更加重要。
    湖南是鱼米之乡,我们回望一下,就会发现,中国现在大地上发生最大的变化,一定是在20年前,甚至15年前都看不到每一县都有开发区的情况,现在我们都能看到,耕地的侵占已经是摆在中国面前的问题。在世界人口日,我们的人口也达到了13.4亿,粮食的问题是8亿亩工地的问题,无疑是放在大家面前的一个课题,如果没有创新,没有类似于袁隆平这样的一个农业专家的智慧,将来的粮食安全问题可能比什么都紧迫。如何去保护我们的智慧产权,如何使我们的智慧,使我们的知识,能够在现实生活中普惠我们的大众,也是我们今天各位学者,各位法官,各位律师所需要去考虑和研究的问题,因此才有我们今天中国知识产权实务论坛。本次的实务论坛能够如此顺利的召开,有效的举行是得到了湖南省司法厅和律师协会的大力帮助和他们的贡献,我代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对各位所做的努力表示感谢,谢谢他们。我相信本次论坛在岳麓山下,通过我们的同行问道,和法律人之间的深入交流,一定会迸发出我们新的思想光辉,为本次论坛增光,为此我要代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预祝本次论坛取得理性而现实的成果,同时预祝论坛圆满顺利完成,谢谢。
   
    主持人:蒋敏副会长一直以来都很关心、支持我们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的工作,对我们与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以及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的合作也非常重视,专程赶来出席本次论坛。感谢蒋敏副会长。现在,让我们再次用热烈的掌声欢迎各位领导及各位代表参加本次论坛,谢谢大家。
    开幕式到此结束!请工作人员引领大家移步到侧面广场进行合影留念。
   
    主题报告:主持人(马秀山)
   
    主持人:我们现在开始进行主题报告,先有请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金克胜先生。欢迎。
    金克胜:尊敬的各位来宾,各位代表,大家上午好,今天2011年中国知识产权实务在美丽的长沙隆重举行,这是我国知识产权界的一件大事,具有重大的意义,在此我代表中国知识产权审判厅对论坛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也为各位学者和代表表示衷心的感谢,也对各位专家型知识产权法官表示敬意。
    大家知道2008年6月发布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从国家战略高度,作为战略的重点提出了加强司法保护体系和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这是我国司法在知识产权保护中职能作用的基本定位,也是从全局和发展战略的高度对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提出了全新的要求和密切的希望。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依照宪法和法律独立审判审判权,履行对知识产权进行司法保护的神圣职责。伴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步伐,同70年代末,80年代初,在全社会的大力支持下,最法律系的同仁的努力下,从无到有,从弱到强,逐步建立起能够逐步适应发展需要,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成为我国司法事业的组成部分。概括的说,通过30年来的发展和进步,人民法院的司法保护呈现了以下的特点,一是人民法院知识产权职能不断强化,人民法院通过行使,民事刑事等的职能提供司法保护。二是保护领域不断拓宽,在传统的著作权,专利,商标等总体继续保持增长的同时,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不断拓展到网络著作权,计算机,文学,地理标志,特殊标志,企业名称,司法认定,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全新的领域,尤其是涉及网络著作权案件近年来不断增加。涉及到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全过程,司法日益成为当事人解决纠纷的主渠道。三是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不断提高,主要体现在审判质量和效率得到不断的提升。四是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不断加强。人民法院严格依法判定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加大侵权成本。五是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制度不断完善,通过制度的颁布,使得程序制度上有了更加的明确,机制得到不断的健全,为了确保知识产权案件审判质量效率,确保了知识产权案件的审判质量和效率。六是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能力不断增强,主要体现在人民法院的审判组织不断健全,建设不断加强,专业化水平不断提升等方面;
    下面向各位代表简要的介绍一下当前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有关情况。
    一,过去一年来知识产权审判的主要工作情况。第一,依法公正高效审理案件,知识产权司法公信力得到提升,始终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主,切实保护起知识产权的职责,民事审判在知识产权主渠道得到进一步发挥,案件涉及到份额经济等重大利益,涉及到企业的生死存亡,越来越多的案件受到社会的关注,新类型和案件持续增多,审理难度加大,一些案件涉及到企业的模式和行业发展方向,司法裁决往往会影响到行业的发展。不仅依法保障了当事人的权利,更加明确了经营者的经营规则和发展方向。第二,强化制度创新和司法服务大众的能力得到加强,着眼于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以加大惩处力度,加大侵权成本,对核心观念技术和文化创意产业的司法保护,积极参与打击侵害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商品的活动,组织开展了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难度主题活动始终为加强经济方式的转变提供知识产权的保障,通过新闻发布会的制度,法院开放日的制度,直播等多种方式提升审判的工作透明度,促进审判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最高人民法院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推进司法公开,发布了白皮书。在最高人民法院的网站下开通了专门的子网站,注重对知识产权审判的不断创新,以中国互联网协会签署了互联网知识产权纠纷,调整备忘录,周密部署了每年的4月26世界知识产权日的活动,加大知识产权司法力度,组织中央新闻媒体,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江苏行的活动,组织知识产权法官赴境外交流和学习,派人参加了谈判会议和活动,不断扩大了知识产权的活动。三是使知识产权审判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突出强调知识产权的审判管理,规范化和科学化,不断提高知识产权的审判质量和效率。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始终发挥典型案例在中国知识产权审判中的作用。最高人民法院颁布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件的研究报告,每年都颁布,公布中国在每年的4,26期间,公布司法保护的十大案件和50个典型案例。四是狠抓基层基础和法官队伍建设,使队伍得到进一步夯实。加强基础基层工作,实施基础,基层工作,选择了北京了朝阳人民法院,浙江省义务市人民法院等5个基层法院作为首批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基层示范法院,创设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调研基地,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等5个中级人民法院作为首批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调研基地,创设最高人民法院的研究基地制度,在全国范围内选择了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和深圳大学等5所高等学校,作为首批知识产权保护司法研究基地。五,就是发展的主要趋势和重点,具体来讲,第一增速加快,案件数量持续攀升。自加入世贸组织以来,知识产权案件一直保持着增长的态势,2005年以来年均增速在20%左右,近年来有加快的趋势,连续三年增长速度接近或者超过30%,去年案件增长速度进一步加强,全国地方法院民事一审案件42931件。分别比上年增长41.18%和36.74%,吸收一审案件,诉讼标的总金额达到80亿元,案件增长速度创9年以来之最,仅次于加入世贸组织之后的2002年,当时的增长速度是44%,这个增长速度并不特别瞩目,在当时来说。在2009年吸收和审结民事知识产权案件30626件和30509件的基础上,实现了速度超过40%,增长速度令人惊讶。
    第二个特点,新类型和疑难案件持续增长,影响力越来越大,面临着新类型案件和疑难案件的逐步增多,审理难度越来越大,影响力也越来越大。专利和商标领域的案件涉及到市场的争夺,利益关系越来越复杂,人民法院的裁决有时会影响到行业的发展方向。网络著作权案件逐步增多,涉及到新技术,涉及到企业的模式和行业发展方向,由于这些法律法规相对滞后,缺乏明确的规则,人民法院处在最前沿,许多行为规则和行为标准和导向都是通过人民法院的裁决来划定的,因此往往会影响到整个行业发展方向。
    第三个特点,专业技术的增强,加大了审判的难度。许多案件关于专业技术问题的查明成为解决问题的关键所在,具体的就不再展开了。
    第四,社会关注度越来越高。随着我国对外开放水平的进一步提高,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其中涉案比重逐渐增大,包括公司在商标领域的争议,数额巨大,涉及到企业的生死存亡问题,国内外关注度很高,许多涉案案件分别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同时提起诉讼,会不同程度的产生影响。要求人民法院合理把握和保护创新,具有很高的司法制度。
    第五,当事人提出再审案件明确增多,对法律事务问题明显关注。当事人对生效,裁判的再审案件逐步增多,案件调解难度很大,有些案件当事人并非只为具体利益而申诉,而是为了某些原则和裁判标准而再审。
    第六,垄断纠纷案件成为人民法院的新领域,日益受到关注。2010年全国地方法院吸收垄断纠纷案件33件,在此期间一些影响较大的案件,由终审告解,时间关系不具体说了。从数据来看,呈现了一些新的趋势和特点,从类型来说,追求轰动效益的案件减少,受垄断行为侵害的经营者为维护自身权益。第二垄断范围扩大。三是案件类型呈现多样化的趋势。这将对垄断行为,受害人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起到一定的激励作用,定义逐步扩大,由北京,上海,重庆三个直辖市扩大了广东广西辽宁等地区,具体特点不再多说。
    以上都是表明社会公众对于反垄断法的认识和理解,处于逐步探索的阶段,有的案件虽然也有纠纷,但是被告行为显然不属于合法行为,而且具有不正常竞争和消费者合法保护的权益,这说明仍处在一个探索的阶段。反垄断法发展还需要一个过程。
    下面讲一下目前的相关情况。作为知识产权案件的最高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承担了业务指导,司法解释等多项职能,民三庭设立了四个庭,分别指导工作。下面就有关司法解释工作做一个介绍。
    最高人民法院始终高度重视司法解释工作,设定的司法解释达数10件,他们大多数是在2000年以来,加入世贸组织要求和审判实践,这些涵盖了全部领域,成为一个重要的补充。目前知识产权审判庭正在做网络著作权和反垄断的保护。
    曾经就反垄断司法解释在4月份公开征求意见,包括许多律师以个人身份和律师事务所提供了很宝贵的意见,目前我们正在进行修订,尽快的来提交。我们也在内部通过多次的论证,也是考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自加入世贸组织以来,全部司法解释都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聚集社会的智慧,选择最好的方案。此外我们正在商标,授权确权问题,以及侵权授权确权的问题,也将通过适当的方式公布,对审判活动提供指引,相关的情况我就介绍到这,各位代表,当前随着经济全球化的逐步加深,和我们经济社会文化的发展,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的形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积极统筹国际国内大局,服务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任务更加艰巨。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确保法律有效实施,促进法制统一的任务更加艰巨,司法保护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任务繁重,在此也希望各位,一如既往的支持和积极参与,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理论和实务的研究和交流,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事业的新发展而共同努力奋斗,谢谢大家。
   
    主持人:感谢,下面有请国家版权局法规司司长王自强先生,有请。
    王自强:各位大家上午好,首先要感谢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长期以来对版权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感谢论坛的主办方给我一个发言的机会。我今天发言的题目是关于开展著作权法的第三次修订的情况。按照中国的法律体系,一般的草案和修订草案都由相应的政府部门提出,实际上新闻出版总署和国家版权局承担的有关著作权法法律法规的基础性工作,我对这方面的情况给大家做一个介绍。
    介绍三个方面的情况。第一个是著作权法体系和修订情况。第二个就是推定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的背景和理由。第三个就是介绍新闻出版总署和版权局作为起草单位,我们的基本思路和工作介绍。
    第一个就是介绍一下著作权法制度的基本情况和修订情况。基本情况由法律,行政法规,国际公约等这几部分组成,形成了以两部法律,六部法规,由国务院著作权行政主管部门定的规章,由国务院行政管理部门制订的规范性文件。这个问题上我想强调包括版权保护制度,应该说在行政方面,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属于法律范畴。再有两个含公安部制订的著作权,民事和刑事的解释或意见,再一个就是我们6部国际公约,两部法律,六部法规,九部规章,六个司法解释,以及六个国际公约形成了基本框架,为我国的著作权法律实践提供了法律支撑,这是关于法律判断问题。
    第二个关于著作权法和著作权行政法规的修订情况,实际上,著作权法和主要的行政法规起到一个主要的支撑作用。著作权法是1999年颁布,1991年实施,第一次修订是2001年,第二次修订是2011年,十年一个轮回。第一次修订增加了权益的内容,取消了一些不合理的法律许可的情况,明确了他的市场化构成,取消了关于著作权合同的时间限定,明确了著作权可以转让,增加了对权利信息和保护,增加了法律赔偿,证据保全,加强了执法力度,应该说量不大,质还是有一定含量的,这是第一次修订。第二次修订就是今年元月份,由原来的60条增加为61条,改一条,增一条。关于法律禁止传播作用不受司法保护这个改了,然后就是增加了一条,这就是我们整个的修法情况20年两个轮回,10年一次。但是这两次修法我认为有特点,第一个就是2001年为了务实的需要,我们修改法律,第二次是为了履行世贸组织终端裁定,第二次是被动,然后就是一个局部性。我们虽然从形式上有两次法律修订,但是并不是对我们著作权法实施20年,今年正好20年的一个回顾和总结,不是完全适应于社会的经济转轨和科学发展,他具有一定的局限性,这是第一个问题。
    第二个问题,想要介绍一下,推动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的背景和理由。
    一个是背景,第二个是理由。
    推进背景,一个是社会各界强烈呼吁。著作权法颁布以来,面临的20年来的国际环境和形势发生的变化,科学技术发展,全球化历程加快,科技与贸易的依赖关系越来越密切,知识产权的竞争越来越激烈,从国内形势来看,随着社会转型,经济转轨,市场经济体系基本建立,为实现全面小康的目标,提高创新能力,已经成为时代的要求,为适应经济贸易文化和科技的新形势,修改著作权法的呼声从未断过。这些声音既来自于法律界,也来自各产业界。2004年举办的著作权法学研讨会,100多位代表,联名签署建议尽快把著作权法的修改修订提上议事日程。第二个就是两会,今年两会人大代表就提出了16项建议,强烈要求将著作权法修改工作加入到议事日程。第三个就是国务院领导批示。温家宝总理批示,马凯同志阅,应该尽快启动著作权。3月17日,国务院法制办和国家版权局当面签署了意见,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沟通,法制办要求国家版权局尽快提出方案,加快著作权法修改的终审稿,提请全国人大将著作权法修改列入工作计划。这是国务院的计划,实际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并没有把这个列为计划当中,这是根据领导同志的批示,今年元月31号,将著作权法列入立法计划,这是第一个,我们修法的一些背景。
    第二个就是推动的理由。
    第一个是客观理由,也是三个方面。一是现级的著作权法,基本框架和内容没有发生根本的改变,我们缺乏本土的立法经验,因此这部法律不可避免的带有很多计划经济的烙印,存在先天不足,进一步完善我国著作权法法律制度需要及时全面的进行修法。二是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经济转轨时期,随着高新技术的发展,网络技术的发展和广泛使用,使得环境发生变化,矛盾十分突出,著作权法律制度面临新的挑战。三是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化,经济技术的迅猛发展,国际版权保护规则在不断的演进,世界各国也在不断的完善和调整,以适应新的形势。特别是发达国家,利用版权制度向我施压越来越大,为了迎接国际挑战,应用国际规则,维护国家利益也是我们遵守国际规则的法律武器。
    一,社会实践,社会各界对著作权保护,对促进经济发展,文化繁荣。二是对存在的问题有着清醒的认识。我们是在没有法律制度的基础上,没有实践的基础上来立法,20年我们从立法经验上来讲也具备了一些。三是是社会各界的强烈愿望和要求,在主观原因方面也是三个因素。
    第三个原因就是,在知识产权领域,相对于专利和商标,著作权矛盾更加突出问题更多。是社会影响最大的一部法律,第三次修订全面完成,著作权法的修订相对滞后,需要提出全面的推动立法工作,这是我想跟大家介绍的第二个部分,就是关于我们修法的背景和修法的理由。
    最后一个问题,国家版权局修订著作权法的基本思路和工作安排。国家版权局承担的著作权法的修订任务,这个修订任务我们的基本思路,归纳了一下,有这么几句话来概括。
    第一个是坚持一个理念,二是遵循三个原则,第三个是争取三个目标。所谓坚持一个原则,坚持一个理念,集思广益解决问题,所谓集思广益就是要开门立法,广纳社会各界的利益,版权在知识产权是最复杂,如果我们关门立法,这样解决不了实际问题。坚持开门立法,才能达到一个最终要遵循的目标,我们也希望我们的法官,律师,贡献你们的智慧,提出你们的意见。后半句就是解决问题,著作权问题特别复杂,需要有一定的理论支撑和法理做后盾,但是立法是解决实际问题。我认为应该把主要精力放在解决中国的实际问题上,不要把立法活动变成一个学术讨论。解决实际问题由立法部门来解决,解决法理问题应该由学术界来解决,不要纠缠在一些理论参考上,究竟是著作权还是版权,还是人格权,精神权利。我个人认为不是要在这些问题上纠缠,关键要把中国的问题找准,最终怎么来解决这些问题,这是坚持一个理念。
    遵循三个原则,第一个就是独立性的原则。为什么提出这个问题,实际上也是解决中国问题以基本出发点,在知识产权的保护上,我们行使的规则。我始终认为最好的法律也是立足于这个国家的实践,和国情,没有一个法律可以照搬照抄,独立原则就是要立足中国的国情,解决中国的问题。这是一个原则。
    第二个原则就是平衡原则。实际上这也是我们著作权法要遵循的一个基本原则,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基本方式是什么?鼓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创造是前提,保护和管理是手段,运用是目的。要保障权利人的利益,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版权四个规定,既要保护作者的权利又要保证信息的有效传播,要实现这样一个既保证权利和信息的运用,就要有一个基本平衡,这是第二个。
    第三个原则是国际性原则,知识产权能走到今天,他存在300多年,国际公约也存在200多年,大家需要相互依赖,共同遵守规则,我们也是公约的成员国,必须履行国际义务,必须按照国际规则的原则来运行。遵守国际公约,符合国际公约的要求,也是我们的要求之一。
    争取达到三个目的,第一个是高效率,为什么提出高效率,我们回过头来看著作权的立法,从1979年开始到1990年颁布,1991年实施到2001年修订又用了十年,按照这样的速度来修订,不能适应我们整个飞速发展的经济转型,全球化发展,科学技术发展的要求,这是我们提出的要保证高效率,保证高效率这么一个前提,有一个主要的问题,要从自身做起,加强职责保障。
    第二个就是要达到高质量,高质量就是修法,结果就是要解决中国当下问题,要保证高质量首先就要调查研究,要集思广益,开门立法,把中国在版权实践中遇到的问题,真正找准,用法律形式定好。高质量核心问题是解决问题。
    第三个目标就是高水平。高水平,这个法律的修订,就是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我们法律的修订要看到社会发展,全球化的发展,要有一定的前瞻性和元件,应该对完善,我们国际的知识产权的制度作出一定的贡献,这是我们提倡的一个基本理念。坚持一个理念,遵循三个原则,追求三个目标,这是我们的基本思路。
    关于工作安排,也跟大家简单做一个介绍。
    我们成立了一个专门的立法小组,我们成立了著作权的专家委员会,聘请了在著作权领域有影响力的30位专家,作为修订工作的咨询专家,成立了修订法律办公室。关于这个工作的安排,是7月13号开始启动,8月份开的启动会,在8月份之前完成征求意见,在8月份到10月份,委托三个专家组,起草著作权法建议案,明年年初国家版权局根据三个专家组的建议案,通过充分讨论,形成正式修订稿,争取在3月份到6月份期间征求意见,然后再征求一次意见,争取明年可以形成一个可以上报的意见稿。
    在征求意见过程中,收到了来自近百个单位个人,近200条的意见,还有就是社科院法学所,中南财大的稿件也会向我们提交,希望在大家的鼎立支持下,这个起草工作,能够不辱使命,完成任务,谢谢大家。
   
    刘春田:时间比较紧我就不对各位表示敬意了,直接说。
    第一个为什么要保护知识产权?我讲的可能比较抽象,大家可能兴趣不大,没关系,占用30分钟时间吧。说到底知识产权是一种财富,是一种由工业文明所确立以来形成一种新的财富形态。大家知道财富是一个历史的产物,一种智取。前期过程当中,走到工业文明的时候,出现一种新的财富形态,也就是知识财富,我们对他的认识和接受程度,个人觉得我们还有相当的距离,我们并不是说已经确立一个制度,新西方所说的,他们走了好几百年,我们只花了20年,我20年就只能走20年的路。所以财富本质上是一种智慧,我们经常谈论这样一个问题,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到底是高了还是低了,是强了还是低了。人云亦云,为什么人云亦云,说到底就是正当性,没有一个共识,没有取得共识,没有找到一个尺度,所以有人觉得高,有人觉得低。所以找到这样一个尺度,我觉得是目前应该考虑的问题。
    我们说工业文明是知识产权产生的物质,经济,文化前提,这些前提包括什么,简单的想法是一个是技术性,由于工业文明形成以后,不再是简单的杠杆撬一个东西,再要有动力来源,我们有电,有气,由这些产生的机械装备,还要有传统的系统,需要有近现代意义上的工厂形成,还要有管理的意识,市场的意识,我们合并为商务不再区分内外,本身就是要突破行政,政治性界限,这个也是我们国家,不要小看这个内外贸的合并,不是一个简单的观念问题,这是一个市场行为。
    在一个高度发达的资讯系统,也有人叫信息系统,网络化。还有与之相应的文化方式,习俗等等,这些是工业文明的前提,在这个前提下,没有这样一个前提,不可能有知识产权制度。知识产权制度产生以后,很快又形成工业社会的核心基础的社会保护,反过来成为一个经济社会的法律条例,也是工业文明存在和赖以发展的基本。所以我们说,有的观点说他是一个政策,其实说到底知识产权作为一种财产制度,是这个社会能够生存的基础条件,没有这样一个基础条件,这个社会就不能确定,为什么说我们中国没有确立工业文明,原因就是现在的知识产权制度没有很好的作为这个社会的基本社会制度。我们实际上虽然建立的一个制度,要真正成为一个现存的,正常运行的完善的社会体系还有很长的距离。
    从这样的一个标准来说,中国的工业文明社会其实还没有完全形成,所以不是一个政策性的东西,你要进入工业文明,不选择知识产权,这不是可以选择的。这种政治语言所传达的内在的,我们理解经济和思想的理论内涵是说明什么,我们不能跨越商品经济,我们说补商品经济的课,好象我们比商品经济进步多了,可事实上,我们当时的经济是非常落后,比资本主义,当然现在也比不过资本主义,我们向西方学习,不是西方向我们学习,西方向我们学习什么?生产力最发达的人口,人口生产力强。所以我们觉得向西方学习,其中知识产权制度是我们一个非常基础的东西。
    下一个问题,我想说,知识产权制度正当性。
    他的正当性源自工业文明俗称的创和造,在实践上的文明。我们说创和造不是一个本质上的东西就像哲学上量变和质变不是一个东西一样。过去我们混为一体,呈现在我们面前的是一个具体的产品,手工业是一个产品,你思想的设计和创意,和你注入的劳动都混同为一个产品,这就是农业文明时期,但是本质上是一个东西。工业文明的确立,使创和造分离,刚才我们讲的这些前提条件,这些包括技术,动力等等,这些系统的形成,使工业文明最充分的条件形成形成大规模的生产力,大规模的制造力,形成之后,需求的是设备,很多工厂,没有滞销产品,虽然有很大的潜力,有了好的工业设计,有很好的设备,一旦生产就会有很大的潜力。这个时候制和造的矛盾突出不出来,大家看到的制和造是两个东西。知识的东西和产品的制造是两个环节的东西,到工业文明分开以后知识,创造和生产变成独立的一级,变成制造者非常苛求的东西,所以就有独立的经济利益,成了和制造业讨价还价的一个资本。
    成为市场的一级,必然要受法律的保障,没有这个保障循环不下去。中国是自上而下的,是往下推进的,而西方是从生产,从工艺当中产生,所以从逻辑上是一致的。分开以后,知识的创造就成为非常有价值。长期以来,我们把创造给他一个很好的说法,叫做创造性的劳动成果。我认为是不太准确的,个人思考的结果既然要劳动,就跟创造不是一种事,往往把创造性的劳动观,脑力劳动划等号,其实脑力劳动从逻辑上也是错误的。如果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我们讲,憧憬的一个叫共产主义的社会,三大差,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差,为什么会形成?其实只是我们没思考过,一分钟就得出揭露,就因为他们是一样的他们质是一样的,所以可以消除差别,所以可以比较。脑力劳动叫做复杂劳动,为什么复杂?因为技术含量高,知识含量高,脑力劳动是体力劳动的倍加,他可以挣好几份体力脑力的工资,其实差别是量上的差,技术含量的差别。最终能消灭,就是最终导致人们进行劳动的时候,所花费的体力和脑力差不多。这时候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的差别就会消除。这就是他的体力支付,大大减轻,为什么?所以脑体可以消除差别。但是创造和劳动实践的差别,永远不会消除。
    因为他们是本质上不同的两种人类活动。当然要想展开很复杂,这个东西我勉强提出这个思想,遭到很多人合理的辩护,嗤之以鼻,这种情况让我更加觉得应该研究和思考,我觉得作为一个问题,大家很多都是律师,善于思考,你们的工作跟我们差不多。法官的工作是化繁为简,律师的工作就是划简为繁,工作时间挣钱吗?大家不妨思考一下,把这个问题思考一下。创造和劳动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关于说到知识产权的正当性,最深层的基础,如果创造等同于劳动。大家想想罗琳(音)坐在火车上写故事,编故事,他是一次性的写,一次行为可以赚取千千万万的劳动者天天在那里体力劳动的钱,创造介于劳动的外壳,使人误解创造等同于劳动,其实不是,创造他有自己换取财富的法律手段,知识产权。如果创造和劳动一样根本不需要知识产权制度。所以创造者从来就不是工人阶级,因为工人阶级简单的说就是复式阶级,因为劳动是重复的,复杂的劳动都是重复的,任何复杂的劳动都是可以通过学习传承获得的记忆,所以劳动是可以寄养的,创造是没有办法寄养的。曹植的七步诗和屈原的离骚可以比吗?不能。创造是凭空而来,而劳动不是这样,所以我认为是知识产权制度得以获得正当性的最本质的来源。
    什么是创造?创造是什么?世界留给人类创造的空间是什么?大家可能都读过周麟(音)翻译的叫知识产权法哲学吧,有的也看过跟他观点相似的天真山志(音)教授的学术论文,他们的观点是一样的,我怀疑天真(音)是抄他的。他们说人类到底创造了什么?人类什么都没创造,这就是他的结论。只创造了法律上剥夺社会公众的自由空间,使人们的自由越来越少,我怀疑他们跟中国的祖先有关系。他们跟中国的周公经常在梦里相见,说的是梦话。
    蒙娜丽莎大家看,他俩一样的东西,都是画,但是这是两张画,他们的区别是什么?哈利波特和悲惨世界,他们的区别是什么?鸟巢和天安门广场之间的差别是什么?有没有讲差异是什么?这就是创造,设计出了一个无形,设计出了一个看不见的,这不是说梦话吗?他们的观点是站不住脚的,知识产权是无形财产的说法是梦话,所有的知识都是符号的,形式的,都是可以知道的。而人们可以感知所有的东西,都是凭着符号,而不是无形,是具体的有形而不是无形,正是凭着这个才获得权益。
    自然界就一个东西,物质,世界是物质的。说明什么?人是不能创造物质的,我们有很多学立功的,物质不能创造,物质不生不灭,可以转化,但是谁也消灭不了物质。牛顿伟大也是揭示规律,毛主席伟大是因为改天换地,人类所能贡献的,唯一的贡献就是改变自然界的物质形态和他们内部关系,内部的关系和外部的关系,仅此而已,这就是知识。知识一定是表达的,再理论不叫知识,创意能保护吗?新理论保护不了,一定是表达出来。为什么说不能保护思想和情感呢?我们只能保护思想和情感特定的表达形式这种表达形式就是知识,任何东西,你看这个房子,这是什么,这就是形式,由物质堆出来的一个形式,人家才给他钱,给他设计费,如果你不告诉他们,你能拿钱吗?所以知识一定都不神秘,是看得见的,摸得着的,是能感觉和触摸的。我们的听,视都是可以感觉到各种形式,我讲的东西就是一种形式。所以人到底创造了什么?是人都没有吗?不是这样的,他就是创造了各种各样的性质,满足人类生活需要。创造到底创造了什么?创造就是提供了一种人类新的生活方式的行为。手机这是一个东西,但是他改变了人类的生活方式,思维方式,行为方式,这就是。所以知识不一定都是神秘的。
    我们说创是从无到有,是质的飞跃,造是从少到多,是质的基础上,量的扩张。前面是设计是创造,创造和劳动的关系非常明显,创造决定了劳动的方式和结果,劳动和创造之间的关系是非常明确的,没有创造便没有劳动。没有劳动一定没有创造,因为劳动一定是有技术含量的,所以凡是劳动,哪怕最简单的体力劳动,都是有技术含量的。所以创和劳动,创和造之间有这样的关系。
    人类对新的生活方式的探索和追求,是知识创新的内在动力,而市场消费者对商品新产品,新文化的需求是对新知识不断吸纳的外在原因,并由此形成经济秩序。
    还有知识以劳动在法律上的分立,导致劳动知识产权产生,还有一个我不知道大家注意到没有,由于知识产权制度的确立,致使人类对道德和法律出现了道德判断。从天经地义的劳动形式,到一切劳动都是正当的,转变为有条件的正当。劳动的正当性有了条件受到了知识产权制度的制约,你看我举个例子,大家就清楚这个想法了。
    前几天公安部经济犯罪消销毁了很多盗版的东西,那是劳动的正当性受到什么的制约?由于你这种行为侵犯了正当的另一种权利,你再诚实的劳动对不起消灭,劳动神圣在当今社会已经不是无条件的,你成天干什么?加班就是为了盗版。劳动和创造之间的关系,这个变化对我们传统多年来形成这种道德观念,法律观念也是一种挑战。所以这是一个真正促进人类灵魂的一个革命,100年前,祖先说,5000千年未有之,100年前我相信,100年前我们的祖先,他们认识到绝不是说外国人打进来了,他们是看到了一个西方先行的工业社会,我们必须接受,我们现在的国务院领导都要学习。我们只是口头上说这重要,那重要,很少做到实处。我们这个国家知道知识改变命运,我们培养自己孩子好好念书,知道最终改变命运的是知识。遗憾的是我们国家,我们的政府没有认识到,他们没有真正的把知识产权当做我们的立国之本,没有把创新当做立国之本。我觉得我们这个社会,对迎接一个新的财富的到来,还没有做好思想准备,无论是物质,技术条件,还是生产方式,我们还没有做好这个准备。但是我们花了20、30年的时间取得的进步也是惊人的,有这样一个物质基础,不断的去深化这个认识,我们知道其实如果没有太阳,这个地球永远是黑的,但是只有一轮红日就能照亮,关键在于我们的认识,谢谢大家。
   
    主持人:感谢,上次美国重要的75%的发明专利是可以间接和直接产生于大学研究,这是我们大学科研成果的一个感受。下面请罗东川秘书长点评,大家欢迎。
    罗东川:非常感谢三位的发言,大家都知道三位都是知识产权领域的权威,他们从宏观的视角对知识产权的一些基本理论和理念问题,有了一个深刻的了解。
    第一位嘉宾,金克胜庭长系统的介绍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一个基本情况,他曾经是外交学院的教授,后来再到司改办,2009年公开选任副庭长职务,所以刚才他介绍的知识产权的这些情况,我是有一个什么感想呢?不仅仅是法官劳动取得的成绩,也是在座的各位律师,知识产权界的大家共同取得的成绩,应当对我们的法官,对我们的律师,对大家的共同努力取得的成绩表示敬意。
    尽管知识产权保护历程不长,但确实取得了巨大的进步,从这些年在各方面的交流当中,在国内外的交流当中,自己感觉到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机制,具体进步方面,应该讲和国际商影响没有太大的差异。甚至在某些方面还是走在前列,我今年做了一个交流,他已经搞了20多年的知识产权的审判,在国际上很有影响力,他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给予了很高的评价,甚至在国外一些抨击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的时候,他还站出来讲话。我们所做的这些工作,引起了国际上的充分关注,这是一点感想。
    第二点我想就是我们知识产权的职业化和专业化的建设,是我们整个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其实大家观察一下知识产权法官和律师是一个很有限的群体,虽然一年达到4万多件,但这只是一个很小的部分,在这样一个任务面前,我们专业化建设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培养专家型的法官和律师是一个重要的内容。
    再有一个司法的公正,司法的公平,司法的质量和效率其实不光靠法官的劳动,还需要当事人和律师共同付出,才有高质量的审判,这是一点想法。
    再一个知识产权的实施,不仅仅是政府的事情,是我们各方面共同的职责,这是一点简单的看法。
    在审判领域要关注的,刚才金庭长讲的反垄断案件是一个重要的领域还有网络著作权案件也是一个很重要的领域。要关注的一点就是,今年原计划是要发布指导型案例,但是到现在还没有发布一个案例,现在我也在具体负责这个案例指导的工作将来的指导型案例方面需要我们的法官和律师共同努力。对于我们搞实务的,搞审判的,大家应该非常清楚,指导型案例都是西方的案例,在有关争论当中,他有什么区别?对于指导型案例应当在哪些方面去发现和培养,希望法官和律师高度重视。如果不去发现案例,不去精心的培育案例,我想指导型案例也是很难出现。包括有代表性的这些都可以成为指导型案例选择的内容。
    王自强司长,也是长期在新闻出版署,在版权局工作,也在办公厅做过主任和新闻发言人,应该说是权威,现在把他调到法规司直接负责版权法的修改工作。刚才讲的内容非常重要,特别是在十七届六中全会加大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当中,版权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刚才讲的一个理念,三个原则,三个目标,大家都非常的认同。
    立法能够解决实际当中的问题,是他非常重要的一个目标,所以我想,我们的法官和律师在办案当中遇到问题,典型案例都是立法最好的素材。
    在80年代,我们刘春田老师当时负责导演组的案件的时候,最后的审判成为一个重要的依据,我想这些对于我们立法都有很大的意义,所以我们应该积极的参与立法工作。
    刘春田老师是国家改革开放以来最早从事知识产权教学的学者,也是成立了知识产权的科研机构,在上个月中国知识产权法研究会,有准备重新登记,成为中国法学一级社团,在召开的常务理事会议,刘春田老师担任会长,他来参与也是我们整个论坛重要的参与一方。刘老师和他交往了20多年,感觉最深的就是他的真知灼见,敢于讲真话和实话,尽管可能有的时候比较尖刻和犀利,但是我认为这正是需要的。如果没有一种理念的支撑,没有理念的引导,我们的工作目标和前途都是有影响的,所以是建议法官和律师也应当成为理念的传播者。
    最后,这些年来,因为在研究室工作,也直接承担一些关于职业共同体这方面建设的事情,自己感觉推进还比较艰难,现在的社会现实和社会基础,法制基础,这样的共识,基础建设还有相当多的工作要做。这次论坛也是一个尝试,主题是定的“合作·创新·发展”,当全国律协提出要合作的时候,是非常支持这样一种形式,我们实务界,理论界,和行政主管部门共同讨论和研究,知识产权发展当中的重大问题,应该是非常重要的意义。他的目的还是在于搭建这种平台,通过大家的交流和切磋,进行这种碰撞,来形成我们的共识,共同推进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毕竟第一次,我们的工作也非常忙,在组织方面也没有花太多的时间,主要是全国律师,知识产权研究会在做,可能有一些不到的地方,但是我想通过大家的努力,共同把这个论坛办好,为以后开创新的平台。下午和明天都有分论坛,我想会非常精彩,谢谢大家。
    主持人:感谢点评,上午的会议到此结束,下午请大家自己参会,现在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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