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律师,特别不愿意看到同行在法庭上犯低级错误.说多话,说废话都还不是低级的,低级的是骄傲地说错话. 国家统计局已经公布最新的统计数字,河北省上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已经增加为11690.5元,这是2月份已经公布的统计数字,多数律师都会留意学习的,至少在办理相关案件时一定会认真查阅的.可是有个律师不但没学习,还在对方律师提出应该按照新公布的数据计算赔偿数额的时候,如此反驳:"我昨天中午跟中院的M法官在一起,我问他,他都说没发布新数据啊!“ 该律师,大脑思维属于寄居性的。法官说什么就是什么,而不是法律规定是什么才是什么!
这错误,挺低级的。然后长篇大论转文,不需要反驳。只一句“你,是谁的代理人?你受谁委托?你在维护谁的利益?”就可以让他认识到自己的幼稚,我犹豫了一下,没有那么做.因为对我这方委托人来说没有损失,而我最不喜欢对人赶尽杀绝.而这种律师生怕自己的满腹经纶没人知道,没人赏识地说个不停。或许一点不懂法没有任何社会经验的当事人在下面听着觉得挺花哨,但是——谁会化钱请这样一个耍嘴坏事的律师呢?不细列举,我还没有自我感觉良好到要灭同行为快乐的地步。
在法律规定和事实证据面前,要一丝不苟,不能含糊,以为宣扬跟某法官关系如何能影响谁的断案思路的想法,简直是荒唐可笑。笑笑而已,毕竟是同行,不大希望在法庭上没有对手!而且,实际上在某些地方某些时间,这样荒唐可笑的事情好像也挺有市场!那,这就不只是律师的悲哀了,而是中国法治的悲哀_那是另外专题要表达的问题,这个话题不多说. 如果一个律师忽视业务学习,以为靠关系能拿到案子不少挣钱。以前或许可以,以后未必能够。因为,这个社会真是与时俱进的啊。互联网这么发达,普通的当事人都会有搜索查询相关条文规定的习惯。一个以法律技能谋生的律师,如果都不深入的学习赖以生存之本,被淘汰是迟早的事情。
似乎,别人都被淘汰了,我该高兴才对。然而,恰恰不是。高手对决后获胜的快感,是无法比拟和形容的。
多年前,一个年长我许多的朋友就语重心长地说"我不担心你的能力水平.....责任心,你做律师,我担心你不会腐败,我见得好多混得挺油游的律师都是不钻业务,专攻关系的"多年过去了,持这观点的人,多了,还是少了? 我觉得是少了,我相信会越来越少.
(声明:本站所使用图片及文章如无注明本站原创均为网上转载而来,本站刊载内容以共享和研究为目的,如对刊载内容有异议,请联系本站站长。本站文章标有原创文章字样或者署名本站律师姓名者,转载时请务必注明出处和作者,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