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定网友问我关于经租房权属的问题,我给他的答复是在目前的司法环境中还很难用司法途径解决。
一、 经租房属于历史遗留问题,解决起来有难度。 话说1958年,国家有政策明确了国家经租即由国家统一租赁、统一分配使用和修缮维护,并给房主合理的利润。后来到了20世纪60年代左右国家出台政策经租房一律收归国有。这个政策的出台,使得经租房纠纷解决成了“历史”问题。1992年最高院曾经作出过“历史产权案件不予受理”的司法解释,经租房产权案件司法解决途径被堵死了。
二、 经租房所有权部分发还的政策和法律思考 只有极少数地区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放开了经租房所有权发还政策,这些地区是广东和福建,是为了鼓励华侨和侨眷在华的投资热情和积极性。该政策并没有得到推广。 事实上,从国家公权力剥夺私有房屋所有权的合法性而言,应该说是缺乏合法依据的。在国家没有新的政策出台之前,即便这种不合法的现象事实存在,但经租房主却无法寻求司法救济。
三、 律师参与经租房纠纷的解决途径 现状是事实上经租房的承租人在拆迁时得到了补偿而真正的原始的产权人却没有任何补偿,这造成了社会上这部分经租房主的抗议的声音。作为律师介入该类纠纷可以代理的事务以及介入后的优势有哪些呢?
1、 可代理经租房主或产权继承人与房管部门协商,根据区位给予合理货币补偿或者房屋置换;
2、 可代理办理申请经租房发还程序
3、 可代理查询当年档案情况。实际上,由于房管部门跟经租房主利益上的冲突关系,档案是不放开的,甚至有些地方不允许查阅。有律师出面情况要好很多。 律师的优势在于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更娴熟的把握,以及各种技巧技能在实践中 的纯熟运用 在物权法颁布和实施之后,越来越多的经租房主看到了司法解决此类纠纷的曙光。在中国,应该坚持所有权平等与自由的理念。
写此小文,也是发出一声呐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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