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八面玲珑,太面面俱到,太左右逢源,那就很难做到让自己的委托人满意. 做律师,是需要些锐刺的. 不需要象刺猬一样,浑身是刺,让人无处下嘴.至少也要有刺猬的一面,树立一个不好惹的形象.因为,你要保护你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而您如果连锋芒都不敢露,连锋芒都没有得可露的话,你又凭什么取得委托人的信任,你又有什么胆魄和智慧维护你的委托人的利益?! 1\当法官偏离中立立场可能会做出有违公平原则的裁决的倾向出现的时候,你不敢吭声,怕得罪法官大人. 2\当对方当事人大放厥词甚至当众欺辱你的委托人的时候,你不敢挺身而出,因为你担心不够绅士或者淑女; 3\当你的观点可能和法官的既定思路大相径庭,你犹豫不语,生怕无法说服他,甚至连尝试都没有就放弃了努力; 4\当交手的律师是北京某所全国知名的某大律,你还没开庭已经胆怯; ....... 如此种种都是没有锐刺的表现,锋芒是一种力量,适当的时间和场合,敢于显示锋芒是一种勇气更是一种智慧! 都说关系是生产力,但并不是说一定律师要跟法官勾兑才是最有核心竞争力.相反,当法官当对方律师当有谁置法律于不顾欲凌驾于你和你的委托人合法利益之上的时候,你利用各种关系各种合法的手段制衡他,钳制他,用事实告诉他你是比他后台硬的多的人\律师! 最硬的后台莫过于合法合理合情!如果真的是冤案,你连奉陪当事人打再审的勇气都没有,你就连杨乃武的姐姐都不如,你就连打官司的秋菊都不如! 作律师做到没有一点锋芒的力,只会跟法官吃吃喝喝,那还不如改行卖白菜呢.收入高,也干净. 法治社会是怎么建设起来的?没有律师的锋芒,法治永远都是空谈,你方唱罢我登场的一出戏目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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