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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车搭售保险 21大注意项
出处:法律顾问网·涉外www.flguwen.com     时间:2008/8/2 10:22:00

    "吃吃喝喝,拉拉扯扯。"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在全国保险监管公司工作会议上,以此描述一些保监局领导和地方保险公司关系。据悉,车险业务占财产险业务的70%以上,数据不真实和理赔服务质量差是车险业务的主要问题。

  近日,王先生在某汽车销售服务店购买了一辆汽车。不久,店方通知他提车。当王先生赶到该店交纳车款时,服务人员要求他在该店办理车辆保险事宜。王先生询问后得知,在该店办理车险,需近6000元,而他中意的一家保险公司却不在该店指定之列。王先生不愿就范,想先提车,谁知对方却说:"不上保险可以,提车的时间我们另行通知你。"双方协商无果,王先生即向工商部门投诉。

  工商部门经过调查认为,该销售服务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据介绍,我国相关法律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强迫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不得以任何形式搭售商品、服务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消费者完全有自主选择保险公司的权利,强行搭售实际侵害了消费者的消费自主选择权。经协调,销售商最终同意王先生不办保险先提车。

记者在走访汽车销售市场发现,市场内确实存在部分汽车销售公司卖车搭售车险的现象,若购车者拒绝购买车险,销售人员则人为延长其提车时间,如果碰上是紧俏车型,销售人员干脆拒绝卖车。

  据汽车销售公司内部人员透露,汽车与保险搭伙销售已是公开的秘密。随着汽车行业竞争的加剧,车价一降再降,销售收益随之直线下降,卖一辆车的收入甚至比不上卖车险的佣金。于是"堤内失水堤外补",销售人员把宝押在车险上面。消费者通常觉得买车几万元、十几万元甚至更多钱都花了,相比之下,几千元的保险费不算什么。销售人员正是抓住消费者的这一心态强卖保险,还美其名曰"特色服务"。

  消费提醒>>>

  我国法律规定,保险中介机构不得强制投保人购买指定保险公司的车险,不得诱导、误导投保人在责任限额内重复投保。因此,消费者在购车时如果遭遇强制保险,一定要勇敢说"不",同时,可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工商机关将根据情节予以调查处理。

  车险·七玄机

  车险市场向来都是陷阱重重、玄机无数,消费者稍不留神或许就栽得"头破血流"。但由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消费者往往在中招之后还无处申诉,自叹吃了哑巴亏。本报搜罗了"七大玄机"提醒有车一族要格外提防。

  玄机1 主打"全险"概念

  几乎所有保险公司都在力推"全险"概念。其实,各个保险公司的车险险种都是自己定的,每个保险公司所谓的"全险"都不一样,很有可能车主最需要的险种在某一家保险公司的车险险种中根本找不到。

  玄机2 "多保多赔"诱饵

  一些汽车经销商在代理保险业务时,以"保得多就赔得多"为诱饵误导车主超额投保,从中赚取更多的代理费。实际上,保险公司赔多少完全根据汽车出险的实际情况而定,并不会因为保得多就赔得多。

  玄机3 定损维修以次充好

  即使定损点为4S店,车主也不能掉以轻心。如果定损4S店主修的不是出险车辆的品牌,当然也不会储备这辆出险车辆的零配件。最常见的情况是出去采购一些非原厂生产的价格便宜、质量没保证的配件给车主的车辆装上。所以,车主应该尽量在本品牌的4S店里购买保险,出险后就在该4S店维修,这样至少可以保障配件为正厂原件。

  玄机4 保单葬送代理之手

  少数代理人员在拿到保单后,将保单扣留在自己手中"伺机而动",使保费无法及时、顺畅、安全地到达保险公司。如果车主不出险,保费就进自己腰包;如果车主出了险,轻险自己掏钱赔付了事;大险则想方设法骗保险公司,甚至拍拍屁股一走了之。

  玄机5 小心"李鬼"骗财

  在比较混乱的车险市场,常有"李鬼"借"李逵"之名出没,这"李鬼"便是一些经常游荡车市、没事找事搭讪、惟利是图的不法分子,假冒保险公司名义"代办汽车保险",他们使用的保单和发票,乍看起来与正规保险公司几乎无任何差异。

  玄机6 险种"肥瘦搭配"卖

  一些保险业务人员对各种保险进行捆绑销售,牟取利益。比如,很多保险公司把责任险、盗抢险和车损险捆绑起来作为基本险销售。

  玄机7 保险员"身兼多职"

  有的保险人员身兼多职,既负责拉来客户,同时又是定损员,更是修理厂的合伙人,和修理厂捆绑为一体。有些人表面上是保险公司的车险定损员,暗地里却是汽车修理厂的老板,自己定损自己修。车主若不幸通过这类人员上了车险,表面上看服务很好,而实际上利益受损还被蒙在鼓里。

车险·七守则

  在购买车险时,除了要避免被"坑",也要记住几点原则,保护好自己,让"骗子"没有近身的机会。

  守则1 千万别"低价至上"

  购买车险不是越便宜越好。车险专家分析:一般某家保险公司价格便宜很多,相应地免责的条款也就比较多。消费者投保不能"价格至上",寻找保险责任和价格之间的平衡点才是正确的态度与做法。

  守则2 选信誉好的公司

机动车辆保险的售后服务与产品本身一样重要,车主在选择保险公司时,应当充分了解各公司提供服务的内容、信誉程度及营业网点的分布情况,选择中保、平安这样的资质好的大保险公司。

  守则3 尽可能多了解条款内容

  投保前,车主应认真阅读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询问、了解条款内容,重点关注保险责任、免责条款和特别约定。

  守则4 找可信赖的代理人

  在选择代理人时,对其信誉情况一定要了解清楚,防止个别代理人对投保人进行私下违规许诺而最后无法兑现的情况发生。

  守则5 在4S店买车险

  现在很多汽车4S店都有代办车险的业务,由于每家汽车4S店一般都有5000名左右的客户,因此可以算是保险公司的大客户,选择4S店投保,等于也变成了大客户,可以享受到大客户的待遇。

  守则6 最好年前购买

  由于年前是一般保险公司的财务年结算时间,很多保险公司为了凸显全年业绩,会在年前主动降低价格卖出更多保险产品,因此,年前购买可以享受到最低价格。

  守则7 根据实际需要购买

  车主选择险种时,应了解自身的风险和特征,根据自己实际情况选择所需要的风险保障。

  车险·七不赔

  本报经常接到读者的来电投诉,称保险公司不肯理赔。其中,有部分是车主因不熟悉车险行业中的免责条款造成的纷争,在此,本报对保险公司不赔的情况作出罗列。

  不赔1 驾驶人驾照未在有效期内

  根据保险条款规定,驾驶员驾照未在有效期内所开车辆属于不合格车辆,保险公司可拒绝理赔。

  不赔2 未及时报案或擅自维修不赔

  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后,被保险人应立即向公安部门报案,并在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未经核损擅自对车辆进行修复,保险公司也会拒赔。

  不赔3 对方全责你不追偿

  一旦出险且责任在对方,一定要先找对方理赔,未果之后再找保险公司赔偿。

  不赔4 酒后驾车不赔

  酒后驾车发生事故,保险公司将拒付赔偿金。

  不赔5 超载、无牌照车出险

  对于超载车或没有上牌的车辆出险,保险公司都会将其拒之门外。

  不赔6 在收费停车场刮蹭或丢车

  即使上全险,若在收费停车场中丢车或刮蹭也不予赔付,消费者正确的方式是找停车场索赔。

  不赔7 未年检车不赔

  保险一般只对年检合格车辆生效,未年检的车辆视为不合格车辆,在此情况之下,消费者即使上了保险也不能得到相应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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