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网欢迎您访问!法律顾问网力图打造最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网站.涉外法律顾问\知识产权法律顾问\商务法律顾问 法律顾问、委托电话:13930139603,投稿、加盟、合作电话:13932197810 网站客服: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法律文书 | 在线咨询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关键字:

律师咨询电话13930139603

首 页 | 法治新闻 | 民法顾问 | 刑法顾问 | 普法常识 | 法律援助 | 社团顾问 | 商法顾问 | 律师动态 | 公益讼诉 | 执行顾问 | 经典案例 | 法律法规

国际贸易

知识产权

税收筹划

公司事务

土地房产

建筑工程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劳动争议


医疗纠纷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商法顾问 国际贸易 | 银行保险 | 证券期货 | 公司法律 | 司法鉴定 | 合同纠纷 | 网络法律 | 经济犯罪 | 知识产权 | 债权债务 | 房地产  
证券期货  
全国首例股权众筹案--给众筹融资者的法律建议
出处:法律顾问网·涉外www.flguwen.com     时间:2015/10/30 16:30:03

全国首例股权众筹案--给众筹融资者的法律建议

/ 曹阳 王志坚

备受关注的全国首例众筹融资案近日由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结合中国人民银行等10部委新近出台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审理认定“人人投”与诺米多餐厅签订的众筹融资合同有效,判决诺米多公司赔偿“人人投”委托融资费2.52万元、违约金1.5万元。


该案审判长殷华法官表示:对于案件的审理,仍缺乏具体监管法规、政策以供参考。也就是该案涉及的有关问题仍然存在法律的“模糊地带”。对“人人投”设计的交易行为模式是否有规避法律之嫌,法院也进行了回避。


鉴于众筹目前处于的法律模糊地带,本文试图从目前的现状给予众筹融资者一些法律建议。


众筹一般分为消费众筹、股权众筹、债权众筹、捐赠众筹。对创业者来讲最主要的是消费众筹及股权众筹模式,这两种众筹模式在我国都可能面临涉嫌非法集资的法律风险,对股权众筹来讲还面临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风险。这也是广大创业者通过众筹进行融资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对消费众筹来讲,建议众筹者将众筹款定义为消费预付款。众筹募集的资金,投向一个实体项目,且不要超募。如果创业者在资金募集时,向广泛投资者作出虚假的广告信息,以根本不存在或者明显与市场未来不符的融资项目,则有可能构成集资诈骗犯罪。如果资金融资成功后,创业者未按照承诺使用资金,挪作他用,也有可能构成集资诈骗罪。


股权众筹是近日业界讨论及争论最大的话题。


87日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对通过互联网开展股权融资活动的机构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规定“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展股权众筹融资活动”,市场全体哗然,目前各个股权众筹平台也忙着更名换脸。


由于目前的监管问题,很多私募股权众筹平台确实游走在法律的边缘。中国证券业协会在去年底公布了《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规定私募股权众筹融资是指融资者通过股权众筹融资互联网平台以非公开发行方式进行的股权融资活动,也就是说的要向200人以内的合格投资者特定发行,私募股权众筹平台应申请成为证券业协会会员并在证券业协会备案登记。


创业者如想通过股权众筹进行融资,建议比照目前的政策意向,选择合法的第三方众筹平台并按合法规则进行众筹:投资者必须为特定对象,即在众筹平台实名注册的用户;二、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200人;三、众筹平台只能向实名注册用户推荐项目信息,股权众筹平台和融资者均不得进行公开宣传、推介或劝诱。


私募股权众筹平台未来可能是根据91日起实施的《场外证券业务备案管理办法》,正式将私募股权众筹业务纳入并实施备案管理,如《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正式落地并实施,通过私募股权众筹进行融资则更有细则依据。


总之,筹划搭建众筹融资平台的创业者或参与众筹项目的融资人,都应该及时跟踪我国众筹的法律及政策进展,避免融资项目陷入违法或违规。


(声明:本站所使用图片及文章如无注明本站原创均为网上转载而来,本站刊载内容以共享和研究为目的,如对刊载内容有异议,请联系本站站长。本站文章标有原创文章字样或者署名本站律师姓名者,转载时请务必注明出处和作者,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上一篇:如何起草股东协议
下一篇: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标准、计算方法(2015全新整理)
在线咨询

姓 名 * 电 话
类 别 邮 箱
内 容 *

联系我们
电话:13930139603 13651281807
QQ号:373036737
邮箱:373036737@qq.com
 
点击排行      
· 后红筹时代的外资私募股权基金——...
· 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指引
· 到境外、香港上市公司公司章程
· 中国证监会对哈尔滨大富证券投资顾...
· 2011中小企业板规则汇编
·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贯...
· 证券交易所市场层次结构
· 黄光裕内幕交易民事赔偿案宣判:股...
· 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
· 新三板挂牌的五项环保条件
· 新三板挂牌中的关联交易常见形式以...
·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 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内部控...
· 中国首家“财富管理”公司正式获得...
· 借壳上市全过程操作实务及相关政策
· 中国证监会撤销对石践宇作出的行政...
· 证监会发布股票期权交易管理办法(...
· “民间股神”田军校因“代客炒股”...
· 证券发行的方式有几种?
· 中国证监会撤销对石践宇作出的行政...
· 中国证监会公布《期货公司分类监管...
· 证券违法者将进央行黑名单
律师团队     更多>>
法律顾问网.涉外

法律顾问网.涉外
13930139603
赵丽娜律师

赵丽娜律师
13930139603
赵光律师15605513311--法律顾问网.涉外特邀环资能法律专家、碳交易师

赵光律师15605513311--法律顾问网.涉外特邀环资能法律专家、碳交易师
法律专家:杨学臣18686843658

法律专家:杨学臣18686843658
湖南长沙单晓岚律师

湖南长沙单晓岚律师
13975888466
医学专家颉彦华博士

医学专家颉彦华博士
精英律师团队






法律网站 政府网站 合作网站 友情链接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收费标准
Copyright 2010-2011 www.flguwen.com 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网 - 中国第一法律门户网站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电话:13930139603 13651281807 QQ:373036737 邮箱:373036737@qq.com
冀ICP备08100415号-2
点击这里和QQ聊天 法律咨询
点击这里和QQ聊天 网站客服
留言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热线:
13930139603
13651281807
律师助理:
13932197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