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保险业高管薪酬监管风暴已呼啸而至。记者昨天获悉,12月11日,中国保监会下发《关于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08年薪酬发放等有关事宜的通知》(下称《通知》),严格禁止保险公司违规发放薪酬,同时切实规范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暂停实施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
此前,保险业高管的高薪已是“众矢之的”。自中国平安2007年年报披露了其董事长马明哲逾6000万元的年薪及其他3名董事及高管税前超过4000万元的年薪后,其长时间地处于舆论风暴的中央。而近两年来监管层也一直试图治理高管高薪,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就曾不止一次在公开场合抨击这种现象。
不过,这轮薪酬监管风暴针对的第一批对象却不包括中国平安。《通知》主要针对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保险(控股)有限公司、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等国有保险公司,要求上述保险商提出具体落实意见,并于2008年12月31日前报中国保监会。
《通知》中称,“对违反规定和程序发放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各公司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追究责任并及时如实向保监会报告”。《通知》同时要求其他中资股份制保险商,加强对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工作的管理,认真审查薪酬制定和发放程序以及薪酬方案的合理性等,并将有关情况作为2008年度公司治理结构报告的重要内容报送保监会。
对于备受关注的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保监会表示,在国家对金融企业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政策颁布之前,各公司不得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声明:本站所使用图片及文章如无注明本站原创均为网上转载而来,本站刊载内容以共享和研究为目的,如对刊载内容有异议,请联系本站站长。本站文章标有原创文章字样或者署名本站律师姓名者,转载时请务必注明出处和作者,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