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离家出走10年后返家诉求离婚,丈夫同意离婚索要9000元“寻妻费”。近日,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由,对“寻妻费”不予支持。
1998年春节,李洪与比自己小6岁的同村女子王霞结婚。婚后,丈夫李洪为了让妻子王霞过上城里人才有的好日子,他辞别新婚妻子南下深圳寻求发财梦。他在一家电脑公司上班,有了一定的经济收入。在这个大都市里,李洪被光怪陆离的花花世界所诱惑,终日沉浸在声色犬马之中,花钱大大咧咧,无钱寄回家中。妻子王霞从返乡亲友口中隐隐约约听到了丈夫的风流韵事,便千里迢迢从遥远的乡下到深圳寻夫。李洪十分嫌弃乡下来的土里土气的结发妻子,对外谎称妻子王霞是自己的表妹。变了心的李洪对妻子冷若冰霜,不闻不问,王霞一怒之下离开深圳独自返乡。1999年夏季,王霞投靠到山西省其亲戚家栖身,并在当地一个煤矿当上了一名炊事员。
李洪在深圳打工期间有了一些积蓄,但是他嗜赌如命,由于手气欠佳,赌场失意,屡屡失败,不仅输完了积蓄,而且债台高筑。穷困潦倒的他想到了结发妻子,于是,便踏上了返乡之路与妻子团聚。李洪回到阔别四年的家,家中已是人去屋空,妻子王霞不知所踪。李洪到处打听,才得知妻子已经和别人到山西打工去了。李洪借钱到山西寻找,然而,王霞似乎人间蒸发了,李洪只得无功而返。
2009年11月初,“失踪”10年多的王霞突然回来了。这一次,她直接到法院起诉离婚。李洪收到传票后,实在想不通:老婆跟别人跑了,已经让他在乡亲面前抬不起头,为寻找妻子自己又负债累累,现在老婆又要“抛弃”他。
法庭上,对婚姻彻底绝望的李洪提出,他同意离婚,但王霞必须赔偿9000元“寻妻费”。界首法院开庭审理后认为,李洪和王霞结婚后即外出打工并抛弃妻子在先,王霞被逼无奈离家出走,导致夫妻俩感情破裂,判决准予离婚。但是,李洪要求王霞支付9000元“寻妻费”,没能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据加以证实,遂驳回其诉讼请求。(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