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广告"爱心玫瑰谷"陷制作合同纠纷
为筹善款拍摄公益广告却被拒绝付费,北京四方嘉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方嘉讯公司)委托拍摄的中华思源工程扶贫基金会(以下简称思源基金会)告上了法院。而思源基金会则认为广告片拍摄质量低劣,甚至主演周迅的专业代理公司也反对播出,为此提出反诉,要求解除合同。记者今天获悉,这起围绕"爱心玫瑰谷"公益广告产生的纠纷,目前正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理之中。
据四方嘉讯公司称,今年3月25日,四方嘉讯公司与思源基金会签订《电视广告制作合同》,思源基金会委托四方嘉讯公司制作名为"爱心玫瑰谷"的公益广告,思源基金会拍摄之日前支付90000元,拍摄制作完成后七日内支付68250元。但是,在四方嘉讯公司如约完成了广告拍摄制作工作后,思源基金会却拒绝按照约定支付前期制作费用,而且以种种借口不签收母带。
四方嘉讯公司起诉中提到的"种种理由",思源基金会以反诉的方式进行了说明。思源基金会提出,其确实与四方嘉讯公司签订《电视广告制作合同》,委托其拍摄扶贫公益广告片,由著名演员周迅为广告片公益主演。但是,当四方嘉讯公司交付了广告片后,思源基金会发现,该广告片拍摄质量低劣,根本无法达成募集善款的目的。而周迅的专业代理公司也因片子的拍摄质量问题反对播出。虽然四方嘉讯公司后期进行了整改,但整改后的片子质量依然达不到要求。为此,思源基金会反诉要求解除合同,并返还首付款、赔偿相关费用,共计11万余元。
据悉,此案目前仍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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