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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如何认定?能分期缴纳吗? |
作者:石家庄赵丽娜律师编辑
出处:法律顾问网·涉外www.flguwen.com
时间:2010-10-14 15:55:00 |
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如何认定?能分期缴纳吗? 可以。《公司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同时《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也规定,“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首次出资额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其余部分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从以上规定,可以明确以下三点内容:1.注册资本的认定:以全体股东在设立时认缴的出资额为准,由于分期缴纳制度的存在,使得其与公司股东实际缴纳的出资额还有区别,此外,还须注意的是,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2.首次出资额:应满足既不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低于法律规定的最低注册资本限额,即普通有限责任公司为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为10万元。如法律法规对其另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3.允许分期缴纳:在缴纳完首次出资额后,对于剩余部分,普通有限责任公司应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如果是投资公司,则可在五年内缴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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