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网欢迎您访问!法律顾问网力图打造最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网站.涉外法律顾问\知识产权法律顾问\商务法律顾问 法律顾问、委托电话:13930139603,投稿、加盟、合作电话:13932197810 网站客服: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法律文书 | 在线咨询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关键字:

律师咨询电话13930139603

首 页 | 法治新闻 | 民法顾问 | 刑法顾问 | 普法常识 | 法律援助 | 社团顾问 | 商法顾问 | 律师动态 | 公益讼诉 | 执行顾问 | 经典案例 | 法律法规

国际贸易

知识产权

税收筹划

公司事务

土地房产

建筑工程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劳动争议


医疗纠纷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民法顾问 婚姻家庭 | 劳动争议 | 损害赔偿 | 医疗纠纷 | 消费者维权 | 涉外和基本理论  
离婚  
离婚了前夫不办房屋过户《提存公证书》能帮忙
作者:石家庄律师编辑   出处:法律顾问网·涉外www.flguwen.com     时间:2011/3/19 12:39:00

 一年前,李大姐和丈夫离婚,但在分割房产时争执不下,李大姐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共同所有的一处房产,在李大姐给付其丈夫15万元人民币后,归李大姐个人所有。

  判决生效后,李大姐备齐了房款,想交给前夫,并让他协助办理房屋更名。但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他的手机总是关机,他去哪儿了,谁都不知道。 ”不履行给付对方15万元的义务,李大姐就不能将原来共同所有的房产证办成她单独所有的房产证。

  前些天,一个偶然的机会,沈阳市恒信公证处的工作人员到李大姐的小区宣传公证法,建议她到公证处办理提存公证。李大姐将15万元提交到公证处后,公证处为李大姐出具了 《提存公证书》。李大姐凭着法院的判决书、公证处的提存公证书顺利地办理了单独所有的房产证。

  提问:何谓提存公证?

  回答:这是清偿债务的一种特殊方式。债务即将到期,但因债权人下落不明或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收等原因致使债务人无法履行给付义务,债务人可将债之标的物提交公证机构,由公证机构转交债权人。从提存之日起,视为债务人履行了义务,清偿了债务。

  沈阳市恒信公证处主任林洪军告诉记者,今年3月1日是我国《公证法》实施5周年,这是新中国第一部公证法典。近年来,公证在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方面起到的作用日益明显,提存公证就是近年来的一个新的办法。

  申办提存公证,当事人应提交身份证明及相关依据,如合同书、欠债凭证、司法文书等;如是债权人拒绝受领或查找不到债权人的,应提供相关证明;同时交付提存物。提存的货币可采用转账、汇款方式交付,对不易移动的提存物应提供其名称、种类、数量等情况的清单等。

  林洪军特别提醒,债务人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符合提存条件的,应及时办理提存公证。同时也提醒债权人,应及时到公证处领取提存物,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声明:本站所使用图片及文章如无注明本站原创均为网上转载而来,本站刊载内容以共享和研究为目的,如对刊载内容有异议,请联系本站站长。本站文章标有原创文章字样或者署名本站律师姓名者,转载时请务必注明出处和作者,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上一篇:律师办理房地产法律业务操作规程
下一篇:办房产证要收律师见证费 石家庄楼市还有多少"潜规则"
在线咨询

姓 名 * 电 话
类 别 邮 箱
内 容 *

联系我们
电话:13930139603 13651281807
QQ号:373036737
邮箱:373036737@qq.com
 
点击排行      
· 婚姻调查取证最全法律知识
· 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普通程序转简易...
· 【2015年】离婚房产争议处理和...
· 死亡抚恤金是遗属津贴不能作为遗产...
· 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
· 婚后一方所获得的奖牌、奖金是否属...
· 婚内保证赔偿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 石家庄律师在线解答:丈夫那方面不...
· 婚姻无效判决再审合理性探析
· 以“假身份”登记结婚的婚姻案件如...
· 非法同居是指什么呢?
· 通奸、嫖娼、婚外恋、网恋等行为是...
· 男方有病可否不承担子女抚养费
· 对前妻父母尽孝多年 河北一丧偶女...
· 石家庄婚姻律师在线答疑:协议离婚...
· 四川绵阳首用QQ视频审结涉外离婚...
· 青岛法院规范审判程序 离婚案缺席...
·   应重视同居家庭暴力
· 人身保险利益能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 哪些情形下法院不受理原告起诉离婚...
· 离婚房产分割的几个新问题
· 石家庄婚姻家庭离婚:离婚过错赔偿...
律师团队     更多>>
法律顾问网.涉外

法律顾问网.涉外
13930139603
赵丽娜律师

赵丽娜律师
13930139603
赵光律师15605513311--法律顾问网.涉外特邀环资能法律专家、碳交易师

赵光律师15605513311--法律顾问网.涉外特邀环资能法律专家、碳交易师
法律专家:杨学臣18686843658

法律专家:杨学臣18686843658
湖南长沙单晓岚律师

湖南长沙单晓岚律师
13975888466
医学专家颉彦华博士

医学专家颉彦华博士
精英律师团队






法律网站 政府网站 合作网站 友情链接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收费标准
Copyright 2010-2011 www.flguwen.com 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网 - 中国第一法律门户网站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电话:13930139603 13651281807 QQ:373036737 邮箱:373036737@qq.com
冀ICP备08100415号-2
点击这里和QQ聊天 法律咨询
点击这里和QQ聊天 网站客服
留言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热线:
13930139603
13651281807
律师助理:
13932197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