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日跟我远在辽宁的委托人主动联系了一下,原来她迟迟没过来是因为生病了。她跟我说“谢谢赵律师惦记我啊,我以为自己要见马克思了,钱是身外物我想还是先把官司搁搁再说吧。真是撇家舍口的,在石家庄也就你一个能说贴心话的人啊......”。 在办案的过程中,跟委托人建立起深厚的友谊关系在我的职业生涯里已经屡见不鲜。我的理念是:我要对哪怕一个客户做到100%的尽心尽力,而不要追求100个客户的1%尽心程度。
随着执业年限的增加,感性被打磨得越来越少。不再象刚从业时容易被自己委托人苦大仇深的故事所感动,除在付费的时候会大打折扣外,还常常给自己惹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有个别委托人当面磕头感恩的,可能转身就想办法试图砸罐。尽管如此,我的执业导向一直都没有丝毫的变化——为我的委托人合法利益最大化而努力奋斗。
追求客户数量,无疑在绝对数上的收费额就上去了,做律师的经济效益上去了,自然而然带来的是硬件配备和气势上的高开高走。但是,如果不能将服务内容分担给得力助手的话,同时伴随的问题就来了:此时的律师可能无法照顾到每个委托人的每个要求。
去年6月,我一个合作多年的客户突然对我态度非常冷淡,我跟其沟通后得到了谅解同时给出我的回答让我吃惊:“我觉得赵律师根本不再把我们这样的小公司小牌面的企业当回事啦!”。当时手里缠手的案子的确比较多,跟他们见面很少,电话也没顾上打几个,所幸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疙瘩解开后,我加强了某些方面的服务。
原来每一个委托人都在期待着我的100%的服务,贴心的关怀,100个的1%相加并不等于100!而1个人的100%却有可能辐射到无限大!——管理学上有250定律,一个人可以辐射到250个人。只要对每一个客户委托人都100%的尽心尽责,终有一天会辉煌无比,而这一切只是因为:爱,足够多!
天天想你,天天都要看见你,联系你——这是我服务的态度和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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