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发布——今年职工工资增长不低于8%
本报讯(记者 袁媛)近日,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发布了2008年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上线和中线分别为25%、20%,下线为8%,分别比上年提高了5个、6个和3.5个百分点。公布工资增长指导线,换句话讲,就是企业职工的工资在 础上增长的幅度不得低于8%。更可喜的是,从现在起工资增长指导线由原来的参考作用变为了刚性要求。
据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负责人介绍,工资指导线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对企业工资调控的重要手段,中线是政府对企业工资增长确定的指导目标,下线是政府对企业工资增长的最低要求。为了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切实解决职工工资水平低的问题,使广大职工共享改革成果,允许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工资增长高于经济效益增长速度,鼓励和提倡经济增长快的企业较多的增加职工工资,同时强化工资指导线的刚性作用。要求各类企业工资增长一般不得低于工资指导线的中线,经济增长快的企业按照上线安排职工工资增长。因不可抗因素达不到工资指导线要求的,要报劳动保障部门核准。
省劳动保障厅要求工资增长指导线颁布后,企业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执行。年终执行情况要向职代会或工会报告,作为厂务公开的重要内容,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同时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在依法审查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协议时,对没有确定职工工资增长幅度、达不到工资指导线要求或低于经济效益增长幅度的,要提出明确的审查意见,指导和督促企业增加职工工资。对当年职工工资达不到工资指导线或企业有效益故意不增加职工工资的,经营者不得兑现绩效年薪,劳动保障部门将予以警示通报,连续两年被警示的企业,纳入重点监控对象,实施全方位执法监察,维护劳动者合法报酬权益。
据省劳动保障厅厅长傅文才介绍,我省这次提高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实现省委提出的力争经过两三年努力,使全省城乡企事业单位职工收入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目标的举措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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