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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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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律师:所购二手房拖欠供热费是原房主承担还是现在房主承担? |
作者:本站宣传部编辑
出处:法律顾问网·涉外www.flguwen.com
时间:2008-12-29 10:5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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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的白女士咨询:今年6月我从别人手里购买了一套84平方米的房屋。进入供暖期去交纳供热费时,供热方告诉我,该房屋需要交清去年欠费才能交纳今年的供热费,否则不收今年的费用。去年的供热费由于没有及时交纳,还产生了1000多的滞纳金。对此,我觉得自己很冤枉,去年我并没有购买和使用过该房屋,凭什么要交纳去年的供热费。买房时,我只是问了原房主水、电、暖方面是否有欠费,原房主称,有可能有部分水、电费用没交,但是肯定不多。原房主并没有告诉我欠供热费的问题现在我联系不上原房主,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利?我认为这个钱不该我缴,我的理解正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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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商务律师网特邀石家庄律师赵丽娜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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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房主所欠的供热费应由原房主承担,供热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讨原房主所欠供热费,但是要求现在的房主承担供热费没有法律依据。如果供热方坚持向现房主索要供热费,现房主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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