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网欢迎您访问!法律顾问网力图打造最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网站.涉外法律顾问\知识产权法律顾问\商务法律顾问 法律顾问、委托电话:13930139603,投稿、加盟、合作电话:13932197810 网站客服: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法律文书 | 在线咨询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关键字:

律师咨询电话13930139603

首 页 | 法治新闻 | 民法顾问 | 刑法顾问 | 普法常识 | 法律援助 | 社团顾问 | 商法顾问 | 律师动态 | 公益讼诉 | 执行顾问 | 经典案例 | 法律法规

国际贸易

知识产权

税收筹划

公司事务

土地房产

建筑工程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劳动争议


医疗纠纷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商法顾问 国际贸易 | 银行保险 | 证券期货 | 公司法律 | 司法鉴定 | 合同纠纷 | 网络法律 | 经济犯罪 | 知识产权 | 债权债务 | 房地产  
房地产开发  
不交公积金贷款买房泡汤 购房人欲讨回定金被驳
出处:法律顾问网·涉外www.flguwen.com     时间:2009-02-12 20:09:00

 吴先生打算通过中介公司购买刘先生一套二手房,给刘先生交了3000元购房定金后,因为自己长时间没交公积金的原故,购房银行贷款未获通,买房泡汤,吴先生则反悔欲找刘先生讨回定金,遭到拒绝,遂起诉至法院请求终止居间合同并返还他3000元定金。日前,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他的诉请。

    2008年7月19日,吴先生通过一家中介公司的介绍,打算购买刘先生的一套房屋,该房屋位于闵行区灯辉路,总价60余万元。吴先生和刘先生与中介公司签定三方居间合同,约定吴先生部分购房款通过银行贷款解决,如果由于吴先生贷款申请未通过审批,不能贷款,双方自行解决该买卖,互不承担违约责任,若因其他原因导致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由吴先生全力配合贷款所需资料。随后,吴先生向刘先生支付3000元购房定金,后来由于吴先生工作单位及公积金问题,不能通过贷款,吴先生即要求终止居间合同并返还所付定金,遭刘先生拒绝。吴先生遂一纸诉状将刘先生告上法庭。

    在庭审过程中,吴先生自称买房时自己没有工作,中介公司曾承诺由他支付1000元,可帮他出具虚假收入证明去办理商业贷款,后来他觉得这样风险太大,不想买房了,故未支付1000元。

    刘先生则辩称,吴先生自1999年2月起就未缴纳过公积金,因此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他的行为显属恶意。吴先生交付的3000元属于担保合同签订的定金,现吴先生未能按约签订合同,他有权没收吴先生交付的定金。故请求驳回吴先生的诉请。

    法院认为,原告自1999年3月起已停止缴纳公积金,且签约时没有工作单位无法出具收入证明。原告在明知上述情况,还抱着中介公司有可能为其出具虚假收入证明而获得银行贷款的侥幸心理,与被告及中介公司签订房地产居间合同,其过错责任在原告,故原告以其贷款申请未通过审批为由未能按约与被告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应视为违约,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综上,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声明:本站所使用图片及文章如无注明本站原创均为网上转载而来,本站刊载内容以共享和研究为目的,如对刊载内容有异议,请联系本站站长。本站文章标有原创文章字样或者署名本站律师姓名者,转载时请务必注明出处和作者,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上一篇:劳资双方的告知义务
下一篇:承运货物被人冒领理当赔偿全部货款
在线咨询

姓 名 * 电 话
类 别 邮 箱
内 容 *

联系我们
电话:13930139603 13651281807
QQ号:373036737
邮箱:373036737@qq.com
 
点击排行      
· 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收入...
· 商铺没有房产证 租户无法办执照法...
· 律师答疑:不交物业费,物业公司有...
· 房地产开发经营主管部门是哪里
· 关于审理房屋登记行政案件中发现涉...
· 当商品房达到何种形象进度时,才可...
· 村委会是否有权决定发包村办矿山企...
· 石家庄律师在线解答土地房产矿产资...
· 商品房买卖之法律自助手册
· 石家庄市拆迁区位补偿标准价格最新
· 房地产税收筹划讲座企业税务风险和...
· 出租房发生火灾烧毁他人财物 房客...
· 山西原平:会议纪要与国家法规的博...
· [林权托管]林权证登记托管委托...
· 石家庄律师在线办公之:买房子除了...
· 房地产项目开发流程全过程
· 承包期内承包人转为非农业户口的是...
· 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
· 最终办不下来房产证房屋买卖合同是...
· 原创:房地产开发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 房屋外墙或者屋顶渗漏水的维修费用...
· 最新:买卖房屋需要交哪些税?
律师团队     更多>>
法律顾问网.涉外

法律顾问网.涉外
13930139603
赵丽娜律师

赵丽娜律师
13930139603
赵光律师15605513311--法律顾问网.涉外特邀环资能法律专家、碳交易师

赵光律师15605513311--法律顾问网.涉外特邀环资能法律专家、碳交易师
法律专家:杨学臣18686843658

法律专家:杨学臣18686843658
湖南长沙单晓岚律师

湖南长沙单晓岚律师
13975888466
医学专家颉彦华博士

医学专家颉彦华博士
精英律师团队






法律网站 政府网站 合作网站 友情链接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收费标准
Copyright 2010-2011 www.flguwen.com 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网 - 中国第一法律门户网站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电话:13930139603 13651281807 QQ:373036737 邮箱:373036737@qq.com
冀ICP备08100415号-2
点击这里和QQ聊天 法律咨询
点击这里和QQ聊天 网站客服
留言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热线:
13930139603
13651281807
律师助理:
13932197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