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应该怎样确定
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确定: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可以采取包干制或者酬金制等形式约定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是指由业主向物业管理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管理企业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通常,实行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的,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实行物业服务费用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这两种收费方式各有利弊。
目前本市的住宅小区主要采取的是包干制。根据《上海市商品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和《关于做好一九九八年度调整普通内销商品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基准价及浮动幅度的通知》,管理费、保洁费、保安费三项实行包干制,维修费(包括绿化养护费)、房屋设备运行费采取按实结算。
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应该根据业主需求、服务内容和标准以及小区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可以通过招标竞争确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并可以相应明确物业服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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