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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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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离婚后一方不执行协议约定怎么办 |
出处:法律顾问网·涉外www.flguwen.com
时间:2009-05-14 19:05:00 |
本市赵女士咨询:我和前夫于2007年9月协议离婚,当时签订了离婚协议,对财产进行了分割,约定一套房子归他、家中的所有家电、家具和30万元存款(他名下20万元,我名下10万元)归我,可是,等他把存折拿出来时,里面的存款却只有5万元了,而且家里的家电、家具等物品他都不让我搬走,请问这种情况下我应该怎么办? 赵丽娜律师解答: 夫妻离婚签订了离婚协议,如果一方翻脸不认账,不履行协议,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根据合同约定来判决对方履行协议。法院受理后,只要查明该财产约定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且不损害第三方利益,就会根据该约定作出相应的判决。 由此可见,夫妻双方关于财产的约定与一般合同并没有什么本质上的不同;一方违约后,另一方一样可以去法院解决。因此,赵女士可以到对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要求其履行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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