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消费者如何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陷入购房陷阱中呢?现着重列举如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仅供参考:
一、遭遇虚假广告陷阱
有些开发商的楼盘广告介绍小区附近有N多中学、小学和幼儿园,小区内超市、休闲会所、健身设施等等一应俱全,一旦你购买入住后,才发现自己上当了,那都是广告语,不作数的。还有的广告介绍小区内“绿化率”达到48%, 可当你真正入住才知道,所谓绿地的变成了停车场,本来不宽敞的楼间空地突然建起了新楼房。很多精美、巨大的广告页角落处,总会有一些不仔细看就看不见的提示,比如:“开发商对本广告内容之准确性或完整性并不做任何保证,一切资料均以政府最后批准之图则及法律文件为准”,也就是说,一旦你想要追究房产开发商欺诈的法律责任,你就会发现,法院很难支持你的主张。针对这种虚假广告,应当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要自己实地到现场考察,核实其内容。二是提前要求看合同。在签订房地产认购书和支付定金以前,要求开发商提供日后使用的空白购房合同,核实广告内容是否包含在内,认真研究商品房预售合同,争取将广告中的内容写进合同,因为在房地产纠纷案件的审判中,法院往往只承认房地产商写进合同中的承诺为要约。
二、遭遇样板间陷阱
开发商提供的样板间一般都是高挑明亮的,阳光充沛、面积宽敞、墙面光滑、线条流畅、房门沉稳,总之就是非常精致。购房者看到这样的样板间,常常会心花怒放,生怕飞掉,急下定金,但是当真正入住时,才发现自己上当了,这时候,开发商会告诉你,合同里就是这样约定的,跟样板间就是一样的。
开发商为了吸引购房者,样板间的层高常常会高于所售房屋的实际层高,附属设施也会优于实际所售房屋,样板间的尺寸往往会比实际售出房屋的尺寸大得多,设计师还会通过使用大量的灯光来营造一个特别敞亮的室内环境,这就给消费者造成了一些假象。所以,购房者在考察样板间的时候,最好对样本间进行实时的录像、拍照,或者保留样板间的效果图、设计图等相关资料,同时,将有关样板间的具体数据写入购房合同,比如:对样板间的尺寸进行实地测量,将涂料、地砖、防盗门等装修设施的品牌、型号、质量标准都纳入合同,以便于日后即使开发商拆除了样板房,也无法逃避违约责任。
三、遭遇定金陷阱
很多楼盘,在消费者选购时,都是尚未交付的期房,大多数开发商要求想要购房的消费者交付定金,等到楼盘建好之后,消费者才发现小区内的环境及配套设施与开发商承诺的差距很大。当消费者想要退房要求退款时,就会遭遇定金不予返还的结局,因为根据法律的规定,买方毁约的,定金将不予返还。这就是开发商所使用的利用定金套牢购房人,以达到促销和不返还已交款项的目的。
对此我们建议,消费者一定要谨慎分析销售人员的促销手段,尤其是在你还没有下定最后决心要买这套房时,一定不要交定金,可以交订金、预付款、担保金、保证金或押金等,因为定金以外的款项,都属于预订款的性质,一旦毁约,只要当初没有约定赔偿责任,开发商就应当返还。
四、遭遇交钥匙陷阱
开发商开发的楼盘在向业主交付时,开发商常常要求业主在交钥匙之前签署《验收交接单》,当业主拿到钥匙以后,进了自己的房子,才发现很多设施质量存在严重的问题,比如说:卫生间的水池有裂缝,房门变形,墙壁不平整等等,但是开发商却以业主已签署《验收交接单》为由,对业主的合理要求不予理睬,或推诿拖拉,使购房的消费者花了大价钱却感受着大痛苦,花钱买罪受。
购房者在收房过程中,要注意这样几个问题:一是要仔细查验《建设工程竣工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等相关文件是否完备;二是一定要坚持亲自验收房屋,一定要等到开发商对房屋存在的问题全部维修完毕之后再签署《验收交接单》,如果在短期内难以解决的问题,可以跟开发商签订一个《维修协议》,约定开发商如何解决问题,以及其违约责任;三是如果开发商不让购房者领取钥匙、验收房屋,而是强迫购房者签署《验收交接单》,购房者完全可以不签字,等《购房合同》约定的交房最后期限过了以后,向法院起诉,要求开发商承担没有按期交房的责任;四是最好能请专业人员陪同收房;五是业主可以团结起来集体收房,利用集体的力量迫使开发商先交钥匙验收后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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