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其它影响性诉讼 |
|
|
成都、南京醉驾案——请敬畏生命! |
出处:法律顾问网·涉外www.flguwen.com
时间:2010-09-07 16:31:00 |
成都、南京醉驾案——请敬畏生命!
【成都孙伟铭醉驾案】今年9月8日上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成都市民孙伟铭无期徒刑。此前,2008年12月24日下午,长期无证驾驶的孙伟铭在闹市区醉酒驾车,超速违章行驶,撞上多辆正常行驶汽车,并导致一辆车内的4名乘客死亡、1人重伤。一审过程中,孙伟铭被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
【南京张明宝醉驾案】今年6月30日晚,某建筑工程承包人张明宝与朋友在南京市江宁区金盛路吃饭,醉酒后驾驶别克轿车回家,沿途先后撞倒9名路人,并撞坏路边停放的6辆轿车,造成5人死亡、4人受伤的特大交通事故,死者中还包括一名孕妇。11月27日,此案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点评】孙伟铭在终审判决后痛哭流涕,张明宝在法庭上向被害人家属作揖致歉。然而,眼泪和道歉可以解决问题吗?全国多起恶性醉驾事件的发生,引发了有关醉驾法律适用如何统一的讨论,这是十分必要的。中国已经进入汽车社会,我们的硬件可能不比别人差,但是,守法驾车、敬畏生命的“软件”建设还需好好“补课”。
(声明:本站所使用图片及文章如无注明本站原创均为网上转载而来,本站刊载内容以共享和研究为目的,如对刊载内容有异议,请联系本站站长。本站文章标有原创文章字样或者署名本站律师姓名者,转载时请务必注明出处和作者,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
上一篇:法院撤销适用法律错误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
下一篇: 梁丽捡金、邓玉姣杀人——寻找“情理法”的平衡点
|
 |
在线咨询 |
|
联系我们 |
电话:13930139603 13651281807
QQ号:373036737
邮箱:373036737@qq.com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