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上午,江西省赣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邻里间因琐事吵口将对方手指咬断引发的健康权纠纷案件,最终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当事人达成赔偿调解协议,被告陈凤崽当庭支付给原告彭凤华医药费等各项费用共计1000元。
审理查明,原、被告素有积怨,2010年4月,被告陈凤崽正在自家门前的小溪里清洗油瓶,原告彭凤华径直走到被告上游清洗粘有孙子粪便的拖把,被告见状,辱骂原告,原告上前与被告理论时双方扭打在一起,扭打过程中,被告将原告右手食指咬断、食指咬伤,此后原告在湖江乡卫生院住院治疗12天,花费医疗费千余元。病愈后,原告一纸诉状将被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其误工费等各项费用共计3000元。
法院受理后,办案法官详细了解了案情后,及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辨法析理,详细分析案件判决后对双方邻里关系的长远影响,最终双方当事人由最初的强烈对抗转变为互相认错,最终在法院组织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协议,被告同意当庭支付给原告1150元作为赔偿。最终案件圆满解决,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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