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照片被注明为“女富豪近照”,发布在新浪、网易、新华网、北方网等在内的9家网站以及三湘都市报上,近日,郭女士将侵权的9家网站及湖南日报报业集团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要求各网站媒体立刻删除侵权内容,显著位置发表道歉声明并赔偿5万元。
郭女士起诉称, 2010年5月6日,新浪网上刊登了一则题为“网上现‘中国最大富豪包养网’女富豪人气最高”的新闻,新闻中登载了一张“‘女富豪’近照”系原告郭女士本人的照片。同时,郭女士发现,多家网站上都在登载类似的文章。其中网易在5月7日发布题为:“国内现‘包养网 ’:女性模特空姐校花 应有尽有”的新闻,新闻中“‘包养网 ’上女富豪照片”即是郭女士。
一时间,该则新闻迅速在各大网站及报刊上刊登,刊登该则新闻的媒体包括新浪网、网易、新华网、北方网、大洋网、长沙新闻网、湖南在线、广东网、泉州网以及三湘都市报。
新闻中,郭女士被称为“女富豪”和“某玉器出口公司女董事长”。并且在使用郭女士照片的情况下,将其被描述成一个找人包养的“女富豪”。
郭女士讲,上述网站都是在全国具有很大影响力的门户网站,传播速度快、传播范围广,这条新闻使原告的亲戚朋友、单位同事甚至邻居、路人都对其议论纷纷,给原告的精神带来了极大的痛苦。
郭女士认为,上述网站、报刊严重侵犯了原告的肖像权并贬低了其人格,降低了原告的社会评价,其行为严重侵犯了其合法权益,故诉至法院,请求法院支持其诉讼请求。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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