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网欢迎您访问!法律顾问网力图打造最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网站.涉外法律顾问\知识产权法律顾问\商务法律顾问 法律顾问、委托电话:13930139603,投稿、加盟、合作电话:13932197810 网站客服: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法律文书 | 在线咨询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关键字:

律师咨询电话13930139603

首 页 | 法治新闻 | 民法顾问 | 刑法顾问 | 普法常识 | 法律援助 | 社团顾问 | 商法顾问 | 律师动态 | 公益讼诉 | 执行顾问 | 经典案例 | 法律法规

国际贸易

知识产权

税收筹划

公司事务

土地房产

建筑工程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劳动争议


医疗纠纷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民法顾问 婚姻家庭 | 劳动争议 | 损害赔偿 | 医疗纠纷 | 消费者维权 | 涉外和基本理论  
人身损害  
食客酒后摔伤 店主被判赔偿
出处:法律顾问网·涉外www.flguwen.com     时间:2012/12/13 13:22:41

食客酒后摔伤 店主被判赔偿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报讯 在餐馆就餐,酒后上卫生间时不慎摔伤致残,多次交涉无果,管某将餐馆经营者应某告上法庭。近日,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公共场所管理人责任纠纷案,判决餐馆经营者应某赔偿管某各项损失共计1.5万元。

  2012年5月6日晚,管某应朋友邀请到应某经营的餐馆二楼包厢就餐。席间,因管某与其他就餐者都熟悉,互相之间都进行了劝酒和敬酒。期间管某起身去该餐馆的一楼上卫生间,下楼时不慎摔倒受伤。当时在楼下吃饭的应某看见管某摔倒,及时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并到楼上将管某摔伤之事告知与其就餐的其他人。随后管某被送往医院救治,花费医疗费45980.7元。管某的伤情经司法鉴定为伤残九级。受伤后,管某以应某未尽到经营者的义务,楼梯没有防滑措施,没有明显的警示标语,事情发生1个多小时后才报警,导致其没有得到及时的治疗为由,多次找到应某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0万余元。应某则认为其对楼道的设施及发生事故后的处理方面都尽到了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管某摔伤是因其饮酒过量所致,不同意赔偿管某的损失。

  法院经审理认为,管某在应某经营的餐馆就餐期间摔伤后,应某虽及时对管某进行了救助,但却未通过固定现场情况等有效方式明确管某摔伤的原因。对于管某来说,其在摔伤后不省人事,客观上固定现场证据的能力显然有所欠缺。综合考虑本案事实,确认应某对管某就餐时摔伤具有一定过错。但管某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对自身安全负有最大的注意义务,故其在酒后下楼未尽注意义务,以致摔倒受伤,其自身应承担大部分责任,可相应减轻被告的赔偿责任。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李丽琴 高 嵩)


 


(声明:本站所使用图片及文章如无注明本站原创均为网上转载而来,本站刊载内容以共享和研究为目的,如对刊载内容有异议,请联系本站站长。本站文章标有原创文章字样或者署名本站律师姓名者,转载时请务必注明出处和作者,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上一篇:继承案件证据收集备忘
下一篇:父亲去世不报告 冒领工资被判刑
在线咨询

姓 名 * 电 话
类 别 邮 箱
内 容 *

联系我们
电话:13930139603 13651281807
QQ号:373036737
邮箱:373036737@qq.com
 
点击排行      
· 受害人在诉讼期间农业户口转城镇居...
· 被人追债人身受到威胁怎样保护自己
·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标准和计算方法
·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标准、计算方...
· 农村大学生命丧返程路 要求按城镇...
· 与人发生口角对方倒地死亡怎样定罪...
· 单位也不能随意拷贝个人信息
· 河北省2013年度交通事故人身损...
· 故意伤害案不当医疗行为介入的因果...
· 饮酒人突然死亡 共饮人担责赔偿
· 被辞退女工发传单诋毁老板 构成名...
· 性骚扰向单位投诉不如重罚
· 学生课间发生伤害事件该如何处理?
· 旋转木马致人受伤
· 最高人民法院对保监会关于新的人身...
· 医院被判赔偿卫生间内滑倒摔伤者损...
· 窗台高度不达标致醉客坠楼 宾馆赔...
· 利用QQ相约自杀腾讯公司不担责
· “养宠物貂咬伤手 起诉宠物公司索...
· 十岁女生被撞折断门牙 学校未尽管...
· 邻里打架咬断手指 法官调解当庭支...
· 提示牌不是免责牌商场自动扶梯夹伤...
律师团队     更多>>
法律顾问网.涉外

法律顾问网.涉外
13930139603
赵丽娜律师

赵丽娜律师
13930139603
赵光律师15605513311--法律顾问网.涉外特邀环资能法律专家、碳交易师

赵光律师15605513311--法律顾问网.涉外特邀环资能法律专家、碳交易师
法律专家:杨学臣18686843658

法律专家:杨学臣18686843658
湖南长沙单晓岚律师

湖南长沙单晓岚律师
13975888466
医学专家颉彦华博士

医学专家颉彦华博士
精英律师团队






法律网站 政府网站 合作网站 友情链接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收费标准
Copyright 2010-2011 www.flguwen.com 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网 - 中国第一法律门户网站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电话:13930139603 13651281807 QQ:373036737 邮箱:373036737@qq.com
冀ICP备08100415号-2
点击这里和QQ聊天 法律咨询
点击这里和QQ聊天 网站客服
留言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热线:
13930139603
13651281807
律师助理:
13932197810